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例如判2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一、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是有可能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也就是说,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如果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1年有期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二、意外死亡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应当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是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而有条件的给予被告人一次考察机会,不用坐牢。
缓刑4年的意思就是缓刑考察期为4年,如果这4年内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那么缓刑考察就顺利结束,原来判的3年就不用再执行。
如果在考察期内仍违法乱纪,法院可以撤销缓刑,被告人就要坐原来判的3年的有期徒刑。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是一种较轻强度的刑罚执行方法,因此适用的对象也只能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大多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及时认识罪行,适用缓刑完全能够起到教育、改造的作用。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缓刑适用的对象为被判刑罚较轻刑种(拘役、有期徒刑)和较短刑期(不超过三年)的犯罪分子。而对于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较重刑罚,刑期也是较长的。适用执行强度较轻的缓刑,根本达不到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因而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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