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1:30:09 229 人看过

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在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中,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主要有:

(1)选择经纪商的权利,即投资者可以自由地选择经纪商作为代理自己买卖证券的受托人。

(2)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受托业务的权利,即经纪商应根据交易规则,按投资者委托的条件买卖证券。如果受托人没有根据委托合同限定的证券种类、数量、价格、期限执行,委托人可拒绝接受,并有权要求赔偿。在发出委托指令后、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原来的委托指令。

(3)对自己购买的证券享有持有权和处置权,即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赠与或质押自己名下的证券。

(4)对证券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即投资者有权知晓委托、交易、清算交割等方面的信息。

(5)寻求司法保护权,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经纪商或其他证券中介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6)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如交割单的打印、证券和资金结余的查询等。

同时,投资者作为委托合同的另一方,在享受权利时也必须承担下列相应的义务:

(1)认真阅读证券经纪商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了解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2)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填写开户书,并接受证券经纪商的审核。如果开户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委托人应立即通知受托的证券经纪商予以更正。

(3)了解交易风险,明确买卖方式。在提出买卖委托之前,委托人应对自己准备买人或卖出的证券价格变化情况有较充分的了解,正确选择委托买卖价格、委托方式和委托期限等。

(4)按规定缴存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发生违规的委托人账户透支情况,委托人不仅有责任立即补足交易资金,而且必须接受罚款的处罚。

(5)采用正确的委托手段。委托人采用柜台委托时,应当如实填写委托单;采用自助委托时,应当按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经纪商规定的程序操作。

(6)接受交易结果。委托指令一旦发出,在有效期限内,不管市场行情有何变化,只要受托人是按委托内容代理买卖的,委托人必须接受交易结果,不得反悔。委托人变更或撤销委托,应尽快传达受托人。受托人接到通知后,变更委托的,按变更后的委托内容代理买卖;撤销委托的,应停止执行原委托。但是,如果在有效期限内,受托人已经按原委托指令的内容买卖成交了,委托人就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办理交割清算。

(7)履行交割清算义务。委托人在受托人按其委托要求成交后,必须如期履行交割手续,否则即为违约。

2.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在证券委托交易中,证券经纪商作为受托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主要有:

(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同时,证券经纪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了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例如:坚持信誉为本、客户至上;坚持客户优先、委托优先;坚持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坚持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当手段牟取私利。具体地说,证券经纪商应承担下列义务:

(1)提醒客户了解并注意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在客户办理开户手续时,证券经纪商应向客户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制定的《风险揭示书》,提醒客户认真、详细地阅读。

(2)认真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3)坚持了解客户原则。证券经纪商应认真审查委托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客户,不接受其委托。

(4)必须忠实办理受托业务。证券经纪商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有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在接受委托人的买卖委托后,须按委托人的指令立即以一定的方式传至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杌,尽力以对客户最有利的价格成交。证券经纪商必须忠实地按照委托人所委托的交易种类、证券名称、买入或卖出、买卖数量、限价或市价等条件,在委托有效时间内买卖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的委托如未成交或未能全部成交,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至有效期结束。如委托人变更或撤销委托,证券经纪商也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传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电脑主机。委托人撤销或未能成交的委托,证券经纪商应退还其交纳的资金或证券。买卖成交后,证券经纪商应当按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并代为办理清算、交收,将款项和证券及时交付给客户签收。

(5)坚持为客户保密制度。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严禁泄露。但监管、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等查询不在此限。

(6)如实记录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变化。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委托买卖内容及缴纳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库存的变化,必须有真实的凭证和详实的记录。接受客户缴纳的交易结算资金及缴存的证券后应该给予委托人合法的凭证。

(7)不接受全权委托。我国现行的法规规定,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代替客户决定买卖证券数量、种类、价格及买入或卖出的全权委托,也不得将营业场所延伸到规定场所以外。同一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作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不得自行对冲成交,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

证券经纪商在证券代理买卖中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委托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证券公司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必须负赔偿责任。委托人如遇证券经纪商违约造成损失而又不履行赔偿责任时,可依据证券买卖代理协议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行纪人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行纪人的主要义务与主要权利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
    2023-05-31
    89人看过
  • 行纪人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行纪人的主要义务与主要权利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
    2023-05-31
    82人看过
  •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
    2023-03-13
    251人看过
  • 被代理人(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应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委托进口或出口商品的有关报批手续,并应及时向受托人详细委托进口或出口商品的有关情况。(2)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可参加对外谈判,但不得自行对外询价或进行商务谈判,不得自行就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凡委托人同意的进口或出口合同条款,委托人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受托人要求补偿(3)委托人须按委托协议和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包括及时向受托人提供进口所需要的资金或委托出口的商品。(4)因委托人不按委托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人应偿付受托人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受托人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5)委托人有权利对委托给代理人的事项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2023-06-08
    230人看过
  •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2、委托人的主要权利: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一、行纪人能变更委托人定的价格买卖吗未经委托人允许不能变更委托人定的价格。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裣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2023-02-25
    483人看过
  •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1.委托人的主要权利: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二、委托人履行行纪合同应注意什么委托人履行行纪合同应注意:1.费用负担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委托物的保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3.委托物的处分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
    2023-04-21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证券经纪商的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1
      证券经纪商是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机构或个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有: (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同时,证券经纪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了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验收权。适用于行纪人买入委托物的时间情况下; 2、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因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情况。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1)委托人的权利:1)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行纪人与第三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9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验收权。适用于行纪人买入委托物的时间情况下; 2、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因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情况。
    • 委托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A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2.委托人的主要权利:(1)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