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可以虚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4:00:20 94 人看过

申请工伤鉴定时是不可以虚说的,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有关工伤事故的情况。单位一般需在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若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则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可以进行申请,并如果说明情况和提供申报材料。

一、工伤后自己应该如何处理工伤

1.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申报由谁申请

工伤申报应由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去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机关则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但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去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机关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工伤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正常情况下,受伤职工应当在一年内到劳动部门内申请工伤认定,另外要说明的是,这1年的时间属于法律上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可变期间,工伤职工如果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权利随之灭失。如果已经超过三年未申请工伤认定,将必然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故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发生工伤事故时,如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务必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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