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7:55:12 338 人看过

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1.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

2.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3.裁定书与通知书的关系问题。执行到期债权必须制作裁定书。通知,是指把事项告诉对方。履行通知,就是把到期债权告诉第三人,让他向债权人履行。

二、执行到期债权的程序

1.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者有关线索。

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第三人协助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按照人民法院规定的金额转移给申请人;

3.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人民法院规定的金额向申请人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已经由第三人向申请人履行,被执行人对申请人所欠的金额债务不再履行,不能再向第三人主张这部分债权;

4.如果第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后,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强制执行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被执行人有关情况,并通知被执行人不需要向申请人履行强制执行金额的债务,也不应向第三人主张强制执行的债权。

三、执行到期债权要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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