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的数额按以下情形确定:
1.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如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纳税证明等证据。
其次,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要证明其固定收入实际减少。如果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规定只是相应扣减部分工资,这样误工费只能根据实际减少的部分进行赔偿。
2.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需要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举证证明。一般包括银行对帐单、纳税证明等。
3.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相关知识
如果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月收入标准超过了个税起征点,应提供完税凭证,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如果无完税凭证,则仅能按照其从事行业或相似的标准,参考平均职工工资等数据酌情确定误工费。
受害人关于误工费的举证能力往往较弱,应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除了关于误工期间的证据,包括住院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应妥善保管,提交法庭;同时,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提供完税证明,如果无纳税情节的,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精神损害的情形,怎样确定精神赔偿数额?
382人看过
-
误工费能确定损伤数额吗?
82人看过
-
2024如何确定期待利益损失赔偿的数额
398人看过
-
赔偿损失和定金可以同时使用吗,赔偿损失的数额如何确定
136人看过
-
误工费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404人看过
-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有哪些赔偿情形
128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如何确定工伤赔偿数额,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工伤赔偿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
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有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情形: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
-
间接损失赔偿哪些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6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之内。并且预期可得利益只能是纯利益、不包括为获得该利益而支出的税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
-
误工费赔偿数额应该怎样确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如何确定精神赔偿数额,赔偿精神损失的方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数额(一)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二)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