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2:24:34 434 人看过

聘用人员工伤期间工资正常结算,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该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若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一年。工伤的认定是指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一、聘用人员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聘用人员工伤期间工资正常结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的认定如下: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三、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工伤鉴定程序按如下走: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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