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为什么要补偿安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9:30:57 382 人看过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相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以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来说,这一规定对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在人民政府下达的《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履行交出房屋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腾出房屋的,人民政府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强制搬迁一是要有人民政府申请,二是有补偿决定,三是有没有达成协议,四要有征收决定。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二、强制拆迁依法组织听证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由此可见,只要是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也应当进行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签定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意味着强制拆迁?
    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说,拆除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将土地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交出土地,拆迁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时是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来执行的。即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则需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对于被拆迁人拒绝交出土地的情况,行政机关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权,而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从某些特征上来说等于一份合同。合同签署后就会发生效力,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所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全篇。主要看协议对方是否真正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一般情况下,实施主体是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征地过程中,行政机关为方便开展工作,可能专门成立了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机构。但是,在补偿
    2023-07-20
    352人看过
  • 【拆迁安置】北京出台拆迁安置补偿新规
    今后在北京城市住房拆迁时,被拆迁人不但可以房屋安置、货币补偿二选一,如果对拆迁基准价有异议的,还可以自行选择机构评估。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日在全市施行。据《意见》,拆迁中,被拆迁人可选择房屋安置也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当事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各区县可结合被拆迁人原住房实际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因素,制定具体置换办法。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意见》着重就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做了规定,即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基准价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该委员会由北
    2023-04-22
    176人看过
  • 安置补偿费还是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区别两者的目的不同。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国家在征用土地进行社会化建设时,被征用的土地的使用者会获得国家的补偿。二、二套房拆了的补偿标准怎么算?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
    2023-03-30
    412人看过
  • 如何要求拆迁安置补偿赔偿
    一、土地征用补偿计算标准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拆迁安置补偿索赔技巧技巧一:坚守阵地,表明决心。如果被拆迁人轻易搬走,就会给拆迁方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你没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如果拆迁方一旦确认这一点,会直接导致给你的拆迁补偿报价大大降低。技巧二:誓死维权但决不作无谓牺牲。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技巧三: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但不随意签字。拆迁方会根据你对评估报告的签字确认去申请裁决或征收补偿决定,从而对你做出极低的补偿。技巧四: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
    2023-07-08
    322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一般为国土局)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征地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含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
    2023-04-05
    269人看过
  • 雄安新区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一、工业性质房子如何补偿征地补偿应当根据征地的性质和年产值来确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征地与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冲突和平衡有关,对社会影响深远。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仍存在许多缺陷,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二、国土部门有权强制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
    2023-03-07
    33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裁决的行政前行为是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金的合法性必须基于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行政决定的审查必须涉及对上述行政前行为的审查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种观点是,行政前行为与行政裁决行为处于同一位置,同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因是这一系列行政行为是相互关联的。如果不一并审查,原告可能会提起一系列诉讼,直接导致前一判决为“维持行政裁决”,后一判决为“撤销行政前行为”。由此产生的尴尬局面导致行政和司法行为的不稳定,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第二种观点是审查作为证据的行政前行为。原因在于,在安置补偿裁决案件中,行政前行为不是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而是以“证据”的作用出现的。法院应当按照客观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标准审查证据。第三种观点是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原则,即无效排除和可撤销保留原则。究其原因,违法行政行为分为无效行政行为和可撤销行政行为。对于拆迁裁定前的行政行为,一般违法行政行为属于可撤
    2023-05-07
    20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怎么安置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拆迁怎么安置补偿货币补偿方式为主要途径。导致这一决策的因素有如下几点:首先,货币补偿方式较为简洁明了,具有一次性的优势,从而可以规避过度调整所引发的过渡期延长以及被拆迁方或使用者无法及时迁移至新居等潜在问题;其次,货币补偿方式为被拆迁方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选择空间,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居住地,不受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约;最后,通过货币补偿方式还能有效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佳而引发的拆迁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产权调换则是另一种常见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其显著特征在于以实物形式展现出拆迁方对于被拆迁方的补偿。无论居住用房还是非居住用房,都可以采取产权调换的策略进行处理,然而,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并不在此范围内。《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
    2024-07-03
    56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要做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023-05-01
    349人看过
  • 什么叫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安置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2023-03-01
    5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什么?
    一、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什么?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包括:1、被拆迁人基本信息;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3、搬迁期限;4、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权利义务;6、违约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
    2024-04-28
    9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面临拆迁,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创和标准是怎么的了?与城市的房屋拆迁有哪些不同之处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强拆补偿过还安置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拆补偿过还安置吗发出强拆通知后,房屋所有人还能不能取得安置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否合法建筑,如果是合法建筑,可以要求补偿,违法建筑则没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拆房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
    2021-09-22
    50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房要补多少差价
    一、拆迁补偿安置房要补多少差价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不需要补差价。具体的差价部分要看实际的约定。拆迁居住房屋补偿:(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房屋建安重置价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二)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
    2023-04-14
    6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补偿没有谈拢,拆迁方可以强制拆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1、在无法达成补偿和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由征地批准机关来进行裁决,对裁决的内容被征地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被征地人需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甚至可以报警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给予拆迁补偿并安置,另外可以要求其赔偿因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
    • 拆迁安置补偿时间界点怎么拆迁安置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30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由于篇幅有限,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
    • 拆迁安置补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怎么分割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1
      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
    • 附件拆迁补偿安置的制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9
      拆迁搜索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产权调换的,除租赁私有房屋外,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均以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为安置依据。价格的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产权调换的房屋,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安置用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 为什么强制拆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9
      旧城改造也好,新农村建设也罢都是政策性的,都要遵循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先补偿后强拆。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