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时限在20工作日之内办结。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桂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桂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受理材料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三)仲裁委员会章程;
(四)必要的经费证明;
(五)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六)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七)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
桂林劳动仲裁委员会
132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358人看过
-
桂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170人看过
-
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流程有哪些
463人看过
-
桂林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流程有哪些
497人看过
-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具备哪些条件
106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3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
-
桂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法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1、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
-
成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是怎么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
-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流程?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般而言,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就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本的部分。 2、第一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费支付3年以上的。事实上,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危机,在开发完第一批项目后,无法开发其他批次,但暂时无法完成重组。只要满足第一批物
-
涉外仲裁委员如何收取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有哪些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裁决是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