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保护民间文艺作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13:51 175 人看过

如何依法保护民间文艺作品p>目前,虽然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已达成共识,但欧洲和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属于公共领域,可以自由复制和表演,无需许可和支付版税,一些拥有丰富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的发展中国家主张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版权保护或其他保护。有鉴于此,发达国家大规模免费利用民间文艺从中受益,但对民间文艺的发源地和创作国却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甚至对民间文艺进行任意歪曲和篡改,从而伤害了民间文艺创作国的感情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洲和南美一些欠发达国家将民间文艺作为保护对象正式纳入国内著作权法。突尼斯是世界上第一个利用国内版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发展中国家是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纳入世界知识产权体系和国内版权法的倡导者。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重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一方面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是其民族历史文化形成的基本要素,另一方面又不能容忍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一九八二年六月,任意占有和歪曲他们的民间文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以抵制非法开发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文》(以下简称《示范条文》),示范条款尚未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纳,发达国家的国内立法也没有体现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原则。包括手工艺品在内的民间文艺保护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关注的三大问题之一。由此可见,重视传统知识,加强对民间文艺的法律保护应该是国际形势发展的趋势

尽管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国务院尚未正式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文化部起草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仍处于修订阶段。面对涉及民间文艺作品的纠纷,法院如何界定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民间文艺作品的创作主体,如何确定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的诉讼主体,如何规范民间文艺作品的使用等,成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课题。本案应是第一个涉及民间文艺作品保护的案件,笔者认为民间文艺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在法律属性和基本特征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我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和原则不能适用于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本案的审理为我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难得的司法先例。本案的判决对于解决我国民间文学作品保护中涉及的权利主体、侵权判断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中,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由特定地区的生产、继承的民族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地区政府有权作为诉讼主体代表该地区的民族提出诉讼请求;改编等民间文艺作品的再创作,不需要许可或付费。但是,无论怎样,都要标明创作和继承民间文艺作品的民族名称;对民间文艺作品使用不当的侵权行为,造成创作、传承民间文艺作品的少数民族精神权益损害的,可以采取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及特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以及用物质材料体现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与一般作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独创性”;从长期性上看,它又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
    2023-06-08
    250人看过
  •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1971年7月24日于巴黎修订)1886年9月9日签订,1896年5月4日在巴黎补充完备,1908年11月13日在柏林修订,1914年3月20日在伯尔尼补充完备,1928年6月2日在罗马修订,1948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1979年9月28日更改。本同盟各成员国,共同受到尽可能有效、尽可能一致地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的愿望的鼓舞,承认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修订会议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修订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的公约文本但不更动该公约文本第一至二十条和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下列签字的全权代表经交验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兹协议如下:第一条适用本公约的国家为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结成一个同盟。第二条1.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
    2023-06-08
    453人看过
  • 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特定民族或者世代居住于同一地域的特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劳动中不断创作、积累而产生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文化、经济和政治价值,亟须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其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是该领域当今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通过对版权保护和特殊权利保护两种主要法律保护模式的客观比较可见,其间并不存在根本差异,仅有具体保护路径之别。民间文学艺术在保护客体、保护目的、保护方式等诸多方面与传统版权客体具有较大差异,特殊权利保护模式能够更为充分地体现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需求,为较优选择。此外,在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制度中应当融入公法性质的保护手段,并整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保护方式,以求实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面保护。[关键词]知识产权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特殊权利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法民间文学艺术(TCES/EoFs)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是各个民族赖以彰显其个性的最重要特征。对
    2023-06-08
    450人看过
  •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介
    1、《公约》的简况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它与工业产权一样,也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一国的著作权法仅仅保护本国作家或在本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到了19世纪,随着文化交流的扩大,本国作家的作品在外国出版、外国作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日益多见。内国的著作权不受到外国法律的保护,明显不利于正在形成的国际市场的发展。因此,《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于1886年9月9日应运而生。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国际版权公约,确立了一个能够为多数国家接受的最低限度的保护著作权的国际标准。该公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该公约由英、法、德等10个国家共同倡议下签定的,于1887年生效,期间修订和补充过7次,到1999年,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36个。1992年10月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该公约的现行文本是1971年在巴黎修订的文本,它主要就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受保护作品的范围、最低限度保护标准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有
    2023-06-07
    247人看过
  • 版权法保护实用艺术作品吗?
    1、版权法保护实用艺术作品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是:书面作品。书面作品,是指以语言或者与语言相当的其他符号形式表达作者情感和思想的作品。口头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没有任何物质载体的作品,如演讲、讲演、法庭辩论、演讲、布道等。美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三维造型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雕塑等。摄影作品,是指利用摄影设备,合理运用光学、化学原理,在感光材料上再现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是指在一定的记录介质上拍摄的作品,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适当的装置、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等进行投影和播放,素描和其他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结构的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为了得到一定的结果而执行
    2023-05-07
    62人看过
  • 郭禾:关于民间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从1990年起,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就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然而时至著作权法颁布近20年后的今日,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行政法规仍未出台。有趣的是,在这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司法实践中真正意义上的关于民间文学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仅有关于《乌苏里船歌》一例。其他一些曾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或案例,从本质上看并非民间文学作品,比如好莱坞动画片《花木兰》公映后,就有人称这种利用中国传统文学作品改编的行为侵犯了中国人的著作权。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文件,所谓民间文学作品,是指由身份不明但被推定为某特定国家国民的,从该国族群的特有传统形式演变而来的文学或艺术作品;该作品世世代代为该土著族群中的身份不明者创造、传承、发展。由此可知,民间文学作品具有民族特点,且作者不明,长期以口耳相传的方式继承和发展而未被固化。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有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资源。仅
    2023-06-08
    326人看过
  • 文学、艺术作品侵害名誉权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7条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的文学、艺术作品,由于描述对象确定,其在作品的内容中如果包含侮辱、诽谤等内容,对被描述的对象名誉权有损害的,则构成侵害名誉权,受害人可以请求作者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例如,贾某在以马某为原型的人物传记中对马某使用侮辱性词汇,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应当认定贾某侵害了马某的名誉权。但那些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的文学、艺术作品,此类作品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对特定人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创作自由,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某书描写的人物以现实人物为模版,经过加工,使
    2023-02-23
    55人看过
  • 曲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之日起产生。第七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的著作权第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次发表后三十日内发表的,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的,自首次发表之日起受保护,第九条合作作品不能单独使用的,著作权由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制作成电影作品或者类似作品的,视为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可见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只要规定在著作权的范围内需要保护,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曲艺作品是著作权法规定需要保护的著作权,所以如果当事人自己的作品遭遇侵权第二,国民待遇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一缔约国将其他缔约国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作为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
    2023-05-07
    384人看过
  • 艺术品怎样申请著作权保护
    现在很多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网络越来越发达导致一些剽窃盗版的事件屡次发生,所以申请著作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想要申请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需要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注册一个自己的账号,根据官网提供的信息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登记申请表之后还需要准备申请版权保护的相关材料,材料要求我们需要填写完整的艺术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我们填写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权利是否归属于申请人。关于艺术品的样本申请人可以提交纸质的版本,也可以提交电子介质的版本。关于艺术品的说明书申请人需要从创作的流程,感想以及独特性方面着手,并且需要签署上申请人的签名。申请人办理艺术品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可以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进行办理,如果不能到场进行办理的话,那么也可以将相关的登记材料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进行办理。申请艺术品的著作权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申
    2023-04-29
    107人看过
  • 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思考
    问题的提出乌苏里江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这首被著名歌唱家郭颂传唱了40年的歌曲所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再一次引起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热谈。《乌苏里船歌》著作权案争议的焦点是这首歌曲到底是改编还是原创。而隐藏在背后更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些问题引起笔者深深的思考。思考一:民间文学艺术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主要是文学的研究对象,同时与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文学研究中,民间文学是和作家文学相对应而言的。作为一种特殊文学,民间文学艺术在创作、流传、表现形式等方面和作家文学有许多不同,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集体创作、口头流传、变异性大、延续性长。在创作上,作家文学的创作大都是个人的产物,而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则具有集体性的特点,是群众性的活动;在流传上(作品传播),作家文学通过文字符号的印刷,而民间文学则用耳口相传,
    2023-06-08
    52人看过
  • 存在一定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就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吗
    存在一定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就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第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包含从文学创作到实用名录等广泛的一系列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转化而成的计算机软件。第二,口述作品。第三,音乐作品。第四,戏剧作品。第五,舞蹈作品。第六,杂技艺术作品。第七,美术作品。第八,建筑作品。第九,实用艺术作品。第十一,摄影作品。第十二,电影等视听作品。第十三,工程设计图作品。第十四,产品设计图作品。第十五,地图作品。第十六,示意图作品。第十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第十八,各种汇编作品等。上述作品的作者都可以依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保护,但是下列对象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第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第二,时事新闻、纪实新闻、单纯的事实消息;第三,不具备独创性的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第四,依法禁止出版、发行
    2023-06-13
    160人看过
  • 曲艺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转让
    如何转让曲艺作品的著作权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检查收到的材料→通知付款→申请人支付注册费→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考试→登记证的制作和签发→公告提交著作权合同备案的材料和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合同或协议(4)(五)委托他人代申请人申请时,代理人应当在阅读本条内容后,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六)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七)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证明,显然,在实践中,要符合法律的要求,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这也是双方转让的重要一点,以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必须对转移过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7
    341人看过
  • 实用艺术品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实用艺术品不受著作权保护,所谓实用艺术作品,首先它必须是作品,符合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的独创性、可复制的法定条件,而且其必须属于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但是,因其具有实用性,不能按照一般的作品予以著作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至今并未明确将实用艺术作品列为受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美术作品的解释,也难以理解为包括实用艺术作品。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一、哪些作品没有著作权?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3、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
    2023-03-23
    25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法与艺术作品保护两者有关系吗
    知识产权法和艺术作品两者是有关系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一、艺术作品版权怎么有效保护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申请步骤为准备材料(申请表、作品或电子稿、创作意图说明等)、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发放证书。申请时表格中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可以要求,也可以要求全部权利。二、美术作品保护范围(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对创业作品的署名权进行保护,不管在什么地方刊登或者是向社会公众公开
    2023-04-02
    13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经什么法律程序保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8
      1、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上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产生、传承该作品的特定区域民族群体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区域政府有权代表该区域民族群体作为诉讼主体主张权利;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等再度创作,无须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相关费用,但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标注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名称;对于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行为给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法律上能有的保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7
      1、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上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产生、传承该作品的特定区域民族群体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区域政府有权代表该区域民族群体作为诉讼主体主张权利;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等再度创作,无须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相关费用,但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标注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名称;对于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行为给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
    • 该怎么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法律保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8
      1、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上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产生、传承该作品的特定区域民族群体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区域政府有权代表该区域民族群体作为诉讼主体主张权利;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等再度创作,无须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相关费用,但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标注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名称;对于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行为给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
    • 民间手艺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3
      民间手艺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
    • 公认的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虽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