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哪些人
1.刑事被害人,即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及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没有和被害人发生直接的利害关系的主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抢救被害人支付的费用及劳务可以要求被告人支付。
4.在必要时,将第三人作为原告人参加诉讼。被害人在寻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应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责任人。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三、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可以是个人的物质损失也可以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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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适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301、若附带民事诉讼主体不适宜,则应驳回起诉。 2、被害人因被告人之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若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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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人或者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例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的,如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案件,则由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案件的被害人无需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法追缴或责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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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据?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相应诉讼请求的,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1、本人身份证明; 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 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 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 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 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证明; 7、被扶养人户籍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证明8、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产价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