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0:06:00 496 人看过

一、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

原公证机构注销的批复文件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

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

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开办资金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正装大头照彩照

人员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公章

二、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的设定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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