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51:26 133 人看过

由税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税务机关的义务与权利在许多情况下处于复合状态;税务机关的义务与纳税人的权利相对应,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一般认为我国税务机关的义务主要包括: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税务机关必须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征,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

(2)保密义务。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等原因掌握纳税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或个人财产状况时,必须为其保守秘密。

(3)多征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经核实无误,有义务立即返还。

(4)实施税收保全过程中的义务。税务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应立即解除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5)受理复议的义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凡符合法定复议受理条件的,税务机关都有义务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

(6)承担举证责任的义务。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税务机关作为被告,有义务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税收税务机关职权
    (一)征税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按照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的征税权主要表现为:有权要求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设置账簿、合法使用记账凭证、发票,依法申报纳税;有权获得与纳税有关的资料;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授权审批减税、免税、延期纳税等。(二)税法解释权它是指有关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税法作出相应解释的权利。税法解释是保证税法灵活性、准确性、有效性的需要。(三)估税权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的税基难以准确核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估算其税基,或直接估算其税额的权利。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估税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未设立账簿的,或账目混乱、有关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二是纳税人发生了纳税义务,但是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是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中,纳税人为达到避税目的,
    2023-06-05
    280人看过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与行政侵权行为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具体负责办理赔偿事务、履行赔偿责任的机关,而行政侵权行为人是指具体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两者的范围不一定一致。在我国,行政侵权行为人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赔偿义务机关只为行政机关。在办理赔偿事务、履行赔偿责任过程中,赔偿义务机关具有以下义务:(1)及时受理和处理赔偿请求。对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处理。(2)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诉讼。受害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以被申请人的名义参加;受害人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以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出现,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3)及时充分地履行赔偿义务。赔偿义务依法经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2023-04-24
    423人看过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5、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一、证据不足公安撤案有民事赔偿吗证据不足公安撤案是否有民事赔偿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
    2023-03-14
    213人看过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及时执行生效的刑事赔偿决定,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现就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赔偿义务机关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
    2023-04-24
    491人看过
  • 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海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一般情形下,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海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海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海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海关委托其他组织、个人行使职权导致行政赔偿的,委托的海关是赔偿义务机关。海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于海关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一级海关的行政主体地位,因此不能成为国家赔偿的主体,而应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海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经过行政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海关应当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2023-04-24
    62人看过
  • 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海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一般情形下,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海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海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海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海关委托其他组织、个人行使职权导致行政赔偿的,委托的海关是赔偿义务机关。海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于海关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一级海关的行政主体地位,因此不能成为国家赔偿的主体,而应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海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经过行政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海关应当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一、请求海关行政赔偿有哪些途径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来实现
    2023-03-0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包括:(1)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3)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4)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5)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
    • 税务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6
      1.一般情况下,哪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税务机关就是履行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 2.经过上级税务行政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则上级税务机关对加重损害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3.应当履行赔偿义务
    • 税务机关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应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9
      1、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 税务机关有权对哪些税务机关进行检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9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
    •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哪些税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8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