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法庭质证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0:40:12 367 人看过

狭义的质证,主要指在庭审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的对质、核实等活动。从广义上说,质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律允许的质证主体对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内的各种证据采取询问、辩认、质疑、说明、解释、咨询、辩驳等形式,从而对法官的内心确信形式特定证明力的一种诉讼活动。

一、起诉离婚都有什么流程吗

(1)自己或者找律师起草离婚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2)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财产清单等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提交的起诉状等相关的证据进行审查,在七日内立案受理,不受理告诉不受理的理由。

(4)立案后,原告要缴纳诉讼费,并在举证期限内举证。

(5)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传票,被告在15日内书面答辩。

(6)法院开庭审理。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双方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应当到场。开庭时,双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质证辩论。

一般的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的过程:

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官询问→双方相互发问→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双方陈述最后的意见→庭审结束。

(7)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二、民事法院开庭审理的流程

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

3、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4、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三、什么是认证认证的效力

认证一般指人民法院对于法庭上所出示的,经过质证的证据所作出的判断。证据经过认证后,即可以用来认定案件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范围有哪些?
    这段内容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和流程。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并对决定开庭的案件进行公告。开庭审理主要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以及宣判等阶段。如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说明理由。如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会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民 事 诉 讼 法 中 如 何 申 请 回 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而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可以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因此,当事人申请
    2023-09-09
    4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司法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规定利用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权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注意:申请回避权只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擅自扩大到其他亲属。(《刑事诉讼法》第28条)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到法定的回避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也是一种监督。一、需要
    2023-03-26
    200人看过
  • 我国还有哪些非民事和刑事的诉讼方式可供选择?
    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及行政诉讼三类。1、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2、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后能否再进行刑事诉讼1、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之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在民事诉讼后提起再进行刑事诉讼。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
    2023-07-02
    208人看过
  •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
    一、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二、特征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三、阶段(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
    2023-04-13
    224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怎么质证?
    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证明,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由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者组成,只要证据符合三者,那么该证据就可以成立。首先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形成的过程中是客观真实的,出具的证据不是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它的内容又可以客观反映需要证实的事实的。有些时候,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是证据的内容不足以证实需要反映的事实,使得证据不具有真实性,所以真实性其实包括了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如果两种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那么在形式上的真实就必须要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如果缺少其中之一,那么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的证据符合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一般有七种法定形式,只要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2、该证据需要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如果一份单位签署的合同就必须加盖单位的印章,一份单位出具的证明就必须具有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证人也需要
    2023-04-19
    452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方式的主要形式有
    1,民事诉讼结构,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结构,是当事人、法院的诉讼地位与相互关系的内在反映。2,民事诉讼模式,是对特定的民事诉讼制度本质的外在反映。3,民事诉讼结构中法官(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动性的消长,形成了两种民事诉讼模式:(1)职权主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拥有主导权,程序的进行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全部由法院负责。(2)当事人主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的提出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法官处于顺应性的地位,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作干预。一、重婚罪证据中有那几种证据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
    2023-06-19
    59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裁判方式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条文的规定,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式,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样,有裁定和判决两种裁判方式。所不同的是,裁定包括准予撤诉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判决则分为维持、撤销、确认、履行、变更及驳回诉讼请求等几种。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撤销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
    2023-03-01
    150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方式
    一、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方式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二、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律师参加行政诉讼是指律师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诉讼,
    2023-06-18
    166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被害人包括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控告犯罪、参加法庭审理等权利;被告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回答讯问、聘请律师辩护、对讯问笔录提出异议等权利。刑事诉讼法中的公民包括被害人(被害人)和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控告犯罪;3.有权参加法庭审理,行使陈述权、辩论权,并有向证人、鉴定人、被告人发问的权利;4.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5.有权对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6、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7、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8、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9、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被告: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回答讯问和用本民族文字书写供词的权利;2、在接受讯问时,有对自己的行为
    2023-09-04
    53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定的回避理由
    一、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等。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5、存在请客送礼的。二、特殊理由: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
    2023-08-14
    82人看过
  • 法庭辩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环节
    1、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充分揭露出来,使人民法院听到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则暗
    2023-07-14
    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我国法律都有哪些解释?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2023-04-13
    312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详则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期限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
    2023-06-03
    66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辩护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本文介绍了刑事辩护制度的主要方面,包括辩护权、辩护人及其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法以及辩护人的责任。辩护权是被告人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可以由辩护人代表被告人行使。辩护一般分为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和自行辩护,被告人也可以行使辩护权。辩护人应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辩护人包括律师、单位推荐的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等。刑事辩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辩护权、辩护人及其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法以及辩护人的责任。辩护权是被告人享有的最核心的诉讼权利。辩护一般分为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和自行辩护,除了被告人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由辩护人行使。辩护人应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辩护人包括律师、单位推荐的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等。1. 什么是刑事辩护制度?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为被控犯罪的人提供了一种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审判的途径。刑事辩护制度的核心是律师为犯罪
    2023-08-18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诉讼请求质证有哪些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30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依据其享有的诉讼权,向法院提出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在民事案件中,诉讼请求可能是一个,也有可能是多个。当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诉讼请求时,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审判实践中对于两个以上诉讼请求的案件,一般采取以下几种质证方式:
    • 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我国学者关于诉讼模式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本质属性说。这种观点认为模式能够反映某一事物本质属性的抽象化样式,是指某一系统的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它是对某类事物或行为特征的概括或抽象。二是诉讼地位及法律关系说,并将模式与形式、结构、构造视为具有相同的含义。认为模式是对一定事物的内部各个要素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
    • 刑事上诉的方法有哪些?刑事上诉有哪些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需要注意的
    • 一般民事诉讼法开庭的方式都有哪些方面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
      民事诉讼法开庭方式主要有公开审理与不公开审理,审理的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联系程序。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指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法律规定的案件,有些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也是可以不公开审理的,例如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等。审理的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争议性较小的案件。但是,需要我们明确的是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是可以向普通程序转变的。
    •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开庭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6
      民事诉讼法开庭方式有: 1、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适用简易程序和和适用普通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