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的证据收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51:14 254 人看过

工伤认定作为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法律事实给予确认和认定,因此查明事实是正确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基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此规定赋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案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力,为工伤认定过程中查清事实指明了一条合法的道路。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依据,实际上工伤认定中的调查核实工作是一个证据搜集、完善的过程,根据长期的工伤认定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工伤认定中涉及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

1、证书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工伤认定中的书证大体有三类:一是用于证明身份属性的书证,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二是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书证,如劳动合同、工资表、招工招聘登记表等;三是证明事实的书证,如会议通知、派工单、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2、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由于物证不同于书证,书证可以复印留存,物证不可复制,因此社会保险行政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避免因物证保管不善丢失、损毁现象的发生。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3、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知道真实情况的人对事实情况的描绘与陈述。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可以是证人自述自写,也可以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采取调查核实中根据询问证人制作的调查笔录中对事实情况的反映,无论哪种获取证人证言的方法,都应提前告知证人有意作假证、伪证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至少应收集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确保不同证人之间的证人证言相对应,证人证言和调查掌握的情况相对应。

4、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当事人就工伤事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作的陈述,包括受伤职工方和单位方的陈述。因此,双方的陈述与申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听取,并记录;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工伤认定的证据。

5、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录音笔录音等。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而且可以形象生动的反应事实。采取电话调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种常用的调查方法,可以在电话调查中获取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7、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故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据收集相关文章
  • 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内容
    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石,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刑事诉讼的基本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是社会的最后防线。由于刑事诉讼的这一特性,对证据、证明问题提出了比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更高的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在质和量上必须达到确实、充分,对犯罪事实的证明程度上要做到事实清楚,才能认定指控的犯罪成立。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正确地运用证据认定犯罪事实,既是实现刑事诉讼任务的前提,也是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特定时期和环境中的人在具体的认识活动中取得的认识成果只能是相对真理,但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将这一理论运用于刑事诉讼实践,就是刑事证据所追求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统一。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我们不能完全达到对过去发生的犯罪事
    2023-04-22
    474人看过
  • 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第二、如果劳动纠纷时因劳动者工伤产生的赔偿引起的,那么要记住在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室提出工伤认
    2023-06-25
    442人看过
  •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认定
    1、证据的收集证据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客观依据。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视对言词证据的收集,又要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并将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取证,同时还应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退赔能力。对被害人陈述的提取,应主要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方式、次数、金额)、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案件,为全面查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侦查机关还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对被害人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相关权利及义务。对涉案书证,应当调取包括非法集资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使用、流
    2023-04-16
    365人看过
  • 收集证据中的注意事项
    (一)平时工作生活中应培养证据意识1、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证据材料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工友们应当就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明自身劳动关系和薪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和雇主未支付薪金的相关证据,将相关的文件妥善保管好,这样万一遇到工资拖欠的时候,就能作为证据材料派上用上。包括之前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册等等。2、平时的工作中,工资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文件和单据要单位或雇主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和雇主的材料一定要及时索取用人单位或雇主的签字、盖章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方式,以防结算薪水时,雇主或单位不认账。(二)追讨薪金时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1、欠条、工资欠发记录要索取原件在讨薪案件中,工友们在找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要工资的时候,包工头和用人单位有时会敷衍地写欠条,出现不写真实姓名和真实单位名称的情况,或者只给工友们复印件、复写件,导致在庭审时证据效力低,不利于工友顺利维权。工友们请注意,拿到欠条的时候一定要核对
    2023-02-24
    385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等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之
    2023-04-29
    468人看过
  • 诉讼中的证据收集的范围
    证据的收集范围虽然因为各个案件的情况与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从总体来说,只要是与案件事实存在联系、并且可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都属于收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有关能证明案件对象的事实;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材料;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材料;4、其他与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一、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吗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并且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一、法律证据的类型有:1、物证、书证。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
    2023-06-19
    44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
    另外,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于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者住宅,四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如果取证的目的已达到,却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者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又如,在自己家里安放录音设备,不构成侵权。但安放在第三人家里或者办公室的,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在第三人居室内取得亲昵照片就不具备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取得的两人的亲昵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可见,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2023-04-21
    158人看过
  • 蓄意谋杀的证据如何收集和认定
    1、在处理涉及故意杀人罪行的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视对杀人现场物证的收集与保存工作。部分案件中,不只有单纯的第一现场存在,还可能会出现第二现场。其中,第一现场通常被认为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真实场所,而第二现场则常常是他们隐藏或抛弃尸体的地方。2、除了关注案件中的重要人物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轨迹外,还要留意他们的人身、住所或者其他活动场所内可能存在的相关证据物品。这些证据对于准确还原犯罪事实以及支持法庭判决都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23
    122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首先,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的重要证据。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如果劳动纠纷时因劳动者工伤产生的赔偿引起的,那么要记住在劳动局科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往往要求做证人证言的工友必须在场
    2023-05-05
    245人看过
  • 确认工伤的证据
    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证明是否是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是否支持双倍赔偿?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要是因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即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此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2023-07-04
    24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能做为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吗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2024-05-05
    202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收集证据的认定有何规定
    针对开设赌场罪证据的认证,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在物证方面,诸如赌具、赌资等能够直观地证实犯罪行为存在的物品将作为有力证据;其次,书证如账本、记录等书面资料亦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形式;此外,证人证言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包含了参赌人员以及赌场工作人员等各色人等的详细陈述;最后,电子数据如网络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亦成为常见的证据类别。然而,在进行证据的搜集与认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及证据规则,以确保所得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得到充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8-14
    3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收尾性工作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中收尾性工作如何认定在工伤认定中,收尾性工作的认定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收尾性工作的概念。收尾性工作是指在一个工程或者生产过程中,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清理和整理等工作。例如,对于一个建筑工地,收尾性工作包括对材料、设备、机器、工具等进行清点、清理、归还、封存、拆卸等工作。在工伤认定中,如果职工在进行收尾性工作时发生了事故或者职业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收尾性工作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告知劳动者。因此,在工伤认定中,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判断收尾性工作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要进行收尾性工作,那么在进行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事故或者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2、收尾性工作是否存在
    2023-12-12
    3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如何收集证据及收集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提供证据”原则上,主张相关事实的一方应负责提供书面证据。(2)证据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如果另一方声称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则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申请调查取证本案第三方持有的书面证据可以由律师调查取证;持有书面证据的案件外第三方不愿意将书面证据提交仲裁或法院,或者当事人和代理人在收集文件方面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申请,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收集书面证据。劳动仲裁证据收集需要注意的事项1.如果证据涉及视听资料,如果证据是录音的,除了录音光盘外,还需要提交录音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根据记录情况如实记录,注明记录材料中的当事人、记录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果证据包含证人的证词,且证人已被通知出庭,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也应提交仲裁庭。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和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应附
    2023-05-07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证据收集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怎么收集证据工伤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工伤认定怎么搜集证据 (一)一般来说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如下: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急
    • 留存工伤证据要注意哪些工伤证据的收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工伤事故发生后留存、收集重要证据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现场和书证的保存。 1.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其亲属或同事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第一现场。 对于可能迅速消失的物证或者现场,如果不适合或者不方便申请证据保全或者证据公证的话,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来保护现场,或者邀请目击证人对物证和现场进行见证,制作见证笔录。对于物证和现场的录像和拍照应当尽量详细和全面,以免遗漏或疏忽有关的事实或者细节,
    • 工伤认定的最佳证据工伤认定的证据怎么开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9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相关证据。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
    • 工伤认定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及申请认定工伤时如何收集证据进行鉴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1.认定工伤?如果认定工伤了劳动局申报 2,没有认定工伤?收集证据仲裁中认定工伤及工伤鉴定 收集证据从以下方面 是否有劳动合同 是否银行转账,转账去银行打流水是否显示工资 是否缴纳社保,没缴社保,社保中心投诉 是否缴纳公积金,没缴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收集加班费和经济赔偿金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通过诉讼方式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建议一年内申
    • 工伤认定索要工伤待遇应搜集哪些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
      索要工伤待遇应收集的证据包括:收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以该书面合同为凭证;如果是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或者从事预备性工作、收尾性工作的,可以是收集证人证言、视频资料;收集住院的治疗费:医院的病例、处方、住院费收据的明细单据、误工费的证明、护理费的证明等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