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走私论处有哪些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05:50:09 261 人看过

以走私论处的形式有:未经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国家限制或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进出境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国家限制或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进出境的;致使海关监管货物脱离监管的;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运出区外的。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一般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应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构成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主观要件为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客观要件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应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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