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豁免商标使用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8:10:41 8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商标使用费

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之一,《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企业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品权使用人应付商品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二、母公司豁免商标使用费是什么

母公司豁免商标使用费就是指母公司作为商标权人,许可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在一般情形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会达成商标使用合同,约定商标使用费。但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母公司可以豁免商标使用费,即子公司不必再向母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该笔费用的入账记录也有所不同。

三、母公司豁免商标使用费做什么会计分录

1、母公司

借:长投;贷:银行存款

(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捐赠不能视为真的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应该视同投资行为,计入长投。)

2、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捐赠不能增加子公司的当期损益,在所有者权益中核算)

3、合并财务报表

借:资本公积;贷:长投,少数股东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业保险豁免权有什么用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商业保险豁免权有什么用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如果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是可以理赔的,如果是想用豁免功能的话估计不行,因为豁免功能豁免的是投保人,而投保人又有先天性疾病,这样的话最好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了解清楚,免得以后理赔麻烦.豁免有两种:一种是针对投保人豁免。例如:父母给孩子投保,在交费期,一旦父母有什么事发生,孩子的保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另一种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例如:在交费期,被人身体发生状况,可豁免未交完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险,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险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险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案例演示:2007
    2023-05-05
    315人看过
  • 如果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吗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首先,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合同而产生,那么就应适用违约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
    2023-06-27
    365人看过
  • 使馆的特权与豁免指的是什么?
    从我们的印象中都觉得各国使馆是庄严而神圣的,它是一国在其他地区尊严的象征,是一种给在异国他乡的同胞一种归属感的存在。那到底,大使馆有什么神圣的外衣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探讨使馆的特权与豁免,更近地走进我们平民百姓不熟悉的大使馆。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享有的特权和豁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和供使馆馆长寓居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使馆馆舍不受侵犯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意义:①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入使馆馆舍。说明使馆进入有明确的条例规定。②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入侵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尊严之事情。③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的档案以及文件无论何时,亦无论位于何处
    2023-04-28
    281人看过
  • 什么是豁免保险
    一、什么是豁免保险豁免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如身故、残疾或重疾等),在保险期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而合同依然有效,其相当于给保险上一份保险,在特定条件下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分担风险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二、主要种类1、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豁免应用面较宽,可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2、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3、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购买豁免险时,消费者应咨询代理人,根据现有保单和保障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选择。三、投保须知豁免险买给谁也大有讲究。豁免险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前者指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类条款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而后者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
    2023-04-23
    251人看过
  • 商标侵权的豁免例外
    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例外,是该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但是可以依法免赔,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023-07-05
    93人看过
  • 主权豁免是管辖豁免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主权豁免是管辖豁免吗主权豁免并不是管辖豁免。主权豁免:①又称国家豁免。主权国家不受别国法院管辖的权利,主要是司法豁免,即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免受另一国法院的管辖。主权豁免也包括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参见外交特权。②美国具有历史的法律原则之一。政府是国家主权的代表,不经其同意,在法院不受追诉。管辖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二、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是怎么样的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基于相同或不同的管辖基础而对同一个问题主张行使管辖权时,就会发生管辖权的冲突问题。对于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尚没有形成全面统一的国际法规则。在国家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1)国内立法中制定不同范围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包括管辖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2)通过国际公约解决缔约国之间在某些问题上的管辖权冲突,如确立有关国家的专属管辖权,或规定管辖权的优先顺序等。(3)通过有关国家间
    2023-04-20
    89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的豁免
    所谓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一、上市股利政策有哪些股利是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在股东之间依据协议或公司章程予以分配。股利政策主要是包括剩余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政策与稳定增长性股利分配的政策以及固定股利的政策:第一,股利支付政策,是指所规定的或者是明确的。第二,股利支付的形式,我国常见的股利支付的形式通常是包括股票股利、购票回购与现金股利等多种形式。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比较好,上市公司则会有更多的方法方法去发放股利,投资者也就会取得更多的收益,股利支付率也会相应的提高,也就能够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来进行投资,不断地提高公司信誉,使得股票市值也会大幅度
    2023-03-07
    384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豁免权?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委托赋予辩护律师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这意味着律师可以拒绝向司法当局透露其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并且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作证豁免权是指律师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而责任豁免权则是指律师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不受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刑事诉讼中,基于租赁纠纷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它是指律师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法 律 赋 予 律 师 的 租 赁 回 避 权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在处理某些案件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其中,租赁回避权是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保障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
    2023-09-01
    147人看过
  • 子公司支付境外母公司商标使用费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有人说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商标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应该支付商标使用费。其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不能税前扣除。这个说法对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是指企业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而您提到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我们理解是属于控制与被控制的母子公司的关联关系企业。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商标而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不属于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扣除的特许权使用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
    2023-05-04
    168人看过
  •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豁免。在第二款中,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是恶意的,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主要目的是规定保险公司在救助受害人过程中,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救助费用的义务。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保险公司经常以此条款为抗辩理由,认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赔偿接受者的医疗费用,并有权追偿。我认为这是对这篇文章的误解。由于该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提前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并不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赔偿的义务。第二款规定,因上述情形之一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免除对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不是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这两项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
    2023-05-02
    54人看过
  • 如果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一、如果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吗子公司有债务母公司债务豁免的。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首先,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合同而产生,那么就应适用违约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子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职责,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约定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
    2023-04-30
    116人看过
  • 公司商标续展费属于什么费用
    属于管理费用。如果金额大,期很长,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再按期摊入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已经付款了,但是这个成本费用是为以后各期支付的,应该等到以后各期分别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一、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规定内容如下:(一)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使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二)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
    2023-06-28
    145人看过
  • 什么叫国家豁免
    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国家豁免权指的是在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基于自身的主权而享有的不受外国主权干涉和控制的权利。民族国家政治独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国家豁免权,任何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都不服从其他国家的法律秩序,在平等者之间,没有统治。国家豁免权的种类有哪些1、一国不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2、一国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3、一国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对外国国家代表或国家财产采取司法执行措施。1、绝对豁免:国家的一切行为都享有豁免;2、相对豁免:商业行为不享有豁免,非商业行为享有豁免。国家豁免权国家豁免权是指在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基于自身的主权而享有的不受外国主权干涉和控制的权利。民族国家政治独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国家豁免权,任何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都不服从其他国家的法律秩序,在平等者之间,没有统治。国家豁免权定义国家豁免权是指在国际社会
    2023-07-22
    341人看过
  • 残疾证是否可以豁免社保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关于残疾人社保缴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论几级残疾的残疾人,都没有免交社保的特权。对于一至四级的伤残人士,其有不上班但用人单位仍需要保留其劳动关系的特权。这个时候,由社保部门支付残疾人士伤残津贴。用人单位继续为伤残人士缴纳社保费用。残疾证可以异地换证吗残疾证可以异地换证。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证件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查;3、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7-03
    85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司法豁免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8
      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派出的外交代表或有特殊身份的外交人员和组织,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一种制度。司法豁免权的重要依据是“在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这一原则认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各主权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管辖与裁决的问题。 一般任何国家都不强调“司法豁免权”,只是对某些人的执法,必须经过特殊程序。例如搜查人大代表的家,必须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司法部门不能自行其事。 因此严格意义
    • 司法管辖豁免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200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凡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
    • 什么是债务豁免债务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 保险保费豁免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保险保费豁免是什么 豁免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如身故、残疾或重疾等),在保险期内免交主险或长期附加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费,而合同依然有效,其相当于给保险上一份保险,在特定条件下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分担风险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 二、主要种类 1、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豁免应用面较宽,可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 2、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
    • 商标侵权认定豁免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4
      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无疑要考虑上述四个基本要件。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到商标侵权行为自身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