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4:52:55 283 人看过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查询方法有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查询方法如下:

1、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使用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账户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别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的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土地强制征收的法律依据
    一、土地强制征收的法律依据土地强制征收的法律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二、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
    2023-06-15
    494人看过
  • 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二、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办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办理材料1.身份证2.委托书四、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五、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
    2023-05-13
    445人看过
  • 丽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丽水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二)出国、出境定居的;”。二、丽水公积金出境定
    2023-05-25
    402人看过
  • 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2023-05-13
    62人看过
  • 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三十二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
    2023-05-24
    187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强制执行的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决定》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始强制执行的。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1、购买本市城镇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2、申请贷款前,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3、借款人家庭未偿还住房公积金债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等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二、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个人住
    2023-03-16
    425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限制性
    依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要正确理解这个个人所有性,就必须了解住房公积金虽为个人所有,但是使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性:(1)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看,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2)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看,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如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3)从对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增值看,住房公积金不能随职工个人意愿决定个人住房公积金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保值;(4)从职工对住房基金的处分权看,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2023-06-08
    466人看过
  • 湖州个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
    一、湖州个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
    2023-05-13
    421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专用性、返还性等特征你知道吗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特征?答: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专用性、返还性等特征。第一,强制性。《条例》规定,所有单位和职工包括新建立的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说,公积金是职工的住房消费资金,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单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法律制裁。第二,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根据《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三,返还性。按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返还给职工个
    2023-05-05
    110人看过
  • 法律依据下的强制拆迁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传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023-07-05
    179人看过
  • 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2023-05-01
    120人看过
  • 强制离职的法律依据与流程
    辞职不批想要强制离职的情形属于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要写的是《辞职通知书》,而不是《辞职申请书》,并且通知书一定要到达公司,并留下到达的证据,表明公司已接到通知书。辞职不批怎样强制离职才正确劳动者怎样离职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2023-06-30
    496人看过
  • 补交公积金怎样补缴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求单位补交公积金能否仲裁《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问题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仲裁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并未将住房公积金争议纳入范围内。目前公积金的工资、福利属性也没有明确,即使在最新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授权,进行劳动仲裁的依据不足因此劳动仲裁往往不予受理,但却可以
    2023-08-17
    166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强制保险吗
    一、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强制保险朝阳区王先生:我是北京市户口,在中外合作的公司上班,一直都没上过住房公积金。现在听说住房公积金是强制保险,想确认到底是不是强制保险?如果是的话,我有权向公司提出要求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住房公积金不是一种社会保险。因此不能用“强制险”的概念来定义。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条对住房公积金有明确的定义:“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开始强制执行。目前对于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及在职职工都应当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都说明,相应的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为
    2023-04-04
    19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强制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
    • 单位为我交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企业应该无条件给员工缴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有没有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4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是8%到12%之间,按照2000元缴费基数的确定的话,8%缴费,那么企业与个人各缴160元,加起来是在每月公积金上需要缴纳320元。
    •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途,有没有法律依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0
      1、买房:使用公积金买房最大的优势是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 2、租房:租房使用公积金可以减少经济压力,还能享受到政府的经济适用房; 3、装修:房屋装修可以把公积金进行提现进行使用; 4、重大疾病的支出:发生重大疾病,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
    • 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1、住房公积金是必须交纳的,单位不给员工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2、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