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根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地或者涉及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其次,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后,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法院管辖范围
标题:['2. 中级法院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诉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三)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三种情况:一是重大涉诉案件,即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二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在本辖区有广泛影响、涉及面较大的案件;三是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总之,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民事审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中级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性质、涉及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级法院管辖范围包括三种情况,一是重大涉诉案件,二是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三是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民事审判的分工和指导,也体现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根据案件性质、涉及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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