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归夫妻共同享有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5:22:55 249 人看过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众所周知,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离公房使用权时怎么分割呢?

一、公房使用权归夫妻共同享有的情况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但是这里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

二、公房使用权归夫妻一方享有的情况法院在公处理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这个问题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即夫妻离婚主要是由于谁的原因造成的。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即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得到公房使用权的一方不必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而对于如何界定适当补偿的标准目前的尚无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房产为夫妻共有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举例来说,就是若男方的父母出钱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或者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则此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如果房产为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判断房产归谁所有,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此房产都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以上是对婚后买房产权分配办法的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实践中,法院对于夫妻共有房产通常会这样进行分配: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就分割使用
    2023-03-06
    261人看过
  • 共有财产夫妻应享有哪些权利
    一、共有财产夫妻应享有哪些权利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但处理财产时应当取得双方的一致意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
    2023-11-06
    79人看过
  •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哪一种财产?有哪些情况?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房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算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2023-07-07
    255人看过
  • 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有哪些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以一方的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债务仍然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负债,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可以知道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完,按照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分为两种情况,其中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中即使双方私下约定由一方偿还但是如果这一方没有钱另一方仍然有向银行还款的义务,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债务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
    2023-08-04
    1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婚前财产归夫妻共有?
    1、婚前财产婚后不会变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个人财产是能转为共同财产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2024-04-18
    445人看过
  •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1、婚前,一方已购买并支付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赔偿;3、夫妻一方结婚前买房,房产证结婚后才办理。这样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4、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
    2023-06-28
    327人看过
  • 夫妻共同买房:房产归属是否为夫妻共有?
    婚后全款买房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男方婚后全款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婚后全款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
    2023-07-10
    6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还贷有几种情况?
    婚后一个人还贷款应当也属于共同还贷。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虽然还贷是一方在还,但还的钱性质在法律上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款,财产自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结婚后一个人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后一个人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贷款是否用在共同生活的开销中。如果该贷款已经用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夫妻中的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该贷款没有用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不需要夫妻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只需要使用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2023-07-15
    93人看过
  • 哪些财产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哪些财产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如下财产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之间共有的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夫妻之间共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
    2024-01-24
    391人看过
  • 一房二租的情况下房屋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一房二租的情况下房屋的使用权归谁所有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对于因为此种一房多租而最终未取得承租权的人,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考虑优先履行哪一份租赁合同,必须是存在两份或以上的租赁合同均有效,并且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存在合同履行上的冲突。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说明承租人已经入住,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对各方当事人来说,已经入住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优先履行,损失可能是最低的。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登记后有一定的公示作用。如果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的,则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将优先履行。租赁房屋没有承租
    2023-06-16
    191人看过
  •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
    2023-04-05
    41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例外情况可以不共同清偿
    以下为夫妻共负债项需要共同承担清偿的前提下的两个例外情况:1.一方因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一方以此种性质借款的原因在于,此等借贷资金并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家庭生活所需,因此被视为一方盲目支出的不合理金额,并不符合夫妇债权的定义范围。因此,应由举债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其配偶无需对此承担补充还款责任。对于贷款人已经明确知晓借款人借款目的为从事非法活动的此类情况,其之间的借贷关系将不受法律保护。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如另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此笔债务实属欠债人的个人之债。在此情形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畴的,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然而,如果债权人有足够证据表明该债务已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则该债务将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
    2024-08-07
    147人看过
  • 股票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股票是夫妻共有财产,只要该股票是在登记结婚以后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而对于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继续持有的,股票所得的收益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前股值可视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炒股应视为经营性行为,炒股所得收益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予其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
    2023-12-17
    488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权的夫妻共有财产吗
    需要区分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别墅的所有者也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业主也会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来说,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别墅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2、别墅土地使用证是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无法证明您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需要提前向土地管理部门续期,不续期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回。3、别墅的土地证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
    2023-08-05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夫妻共有房产归共同财产,哪些情况可否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夫妻双方都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批准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和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共有人提起分析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分析诉讼。诉讼期间暂停财产的执行。
    • 时有关的权益在哪些情形下属夫妻共同享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离婚时有关公房的权益在哪些情形下,属夫妻共同享有有以下九种情形下,公房权益应属夫妻共同享有。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 3、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有哪些情况可以享有法院的抚养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夫妻权归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子女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夫妻双方条件相当谁取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