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什么?
刑事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理由是: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时,应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理解。在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在现实生活当中管辖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权利,比如说有些人认为存在着一些地域保护,会导致不公平的审判结果的发生,这个时候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是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当然法律也会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移送管辖。
-
刑事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什么
2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同级法院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388人看过
-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339人看过
-
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70人看过
-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
4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情况下移送管辖
296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
刑事案件由法院移送管辖区所属法院是否合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但是一般来说刑事上的案件很少会因为当事人就其主观原因就可以申请送到更高级的中院,除非案件非常复杂而区法院认为有必要交给中院进行审理才能够将案件审理清楚就可以依法移送。
-
刑事案件二审法院移送管辖权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3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例如,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虽有管辖权,但不宜审理此案,自行审理更为适宜而决定提级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将自己受理的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移送管辖可以区分为应当移送和请求移送两种情形。应当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
-
刑诉法院怎么移送管辖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关于刑诉法院移送管辖的问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1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但是一般来说刑事上的案件很少会因为当事人就其主观原因就可以申请送到更高级的中院,除非案件非常复杂而区法院认为有必要交给中院进行审理才能够将案件审理清楚就可以依法移送。
-
刑事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5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如果案件还没有受理,经审查发现无管辖权的则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此外,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该人民法院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理由将案件移送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