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几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1:54:21 113 人看过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

1、因为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劳动争议;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一、日结工不给工资如何解决

工资拖欠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例如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工资的支付令。

二、工伤劳动仲裁时间是多长

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

2、仲裁受理;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劳动仲裁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仲裁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的纠纷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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