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能否继续?由谁来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8:31:16 349 人看过

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仅限于公司各类利益相关者被告为公司。为了查明案件,方便补救公司设立的缺陷,法院可以根据职权或原告的要求增加第三人。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原告可以根据公司设立无效的缺陷提起无效确认的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怎样申请公司设立无效

可以基于以下理由申请公司设立无效:1、公司设立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或存在重大缺陷的;2、公司设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3、公司设立欠缺有效要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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