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债务可以用留置权作担保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51:23 393 人看过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产生的债务可用留置权来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一、什么叫做留置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二、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质权;

5、消灭不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一、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

2、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二、质押权的设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或者是权利;

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

总之,质权和留置权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对于质权必须要因双方的合意而成立,而对于留置权是以法律而直接产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债权担保作用主要包括哪些?
    债权的担保所具有的社会经济作用,即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担保制度作为担保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一开始就与金钱借贷关系息息相关。现今,债权担保的意义已不仅是单纯的担保问题,而且可能通过担保借贷关系的安全实现来推动借贷关系的蓬勃展开,对促进资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债权担保主要是通过媒介来发挥促进资金融通的作用。债权担保有哪些类型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
    2023-07-22
    138人看过
  • 行使留置权注意哪些事项以及留置权有什么作用
    一、行使留置权注意哪些事项行使留置权注意下列事项: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2.留置“相应的货物”包括两层含义:(1)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2)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3.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在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的,承运人就不能留置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二、留置权有什么作用留置权的作用是担保债权。其担保作用与其他担保物权相比更具单纯性,因为抵押权与质权都是当事人主动设定的,除具有债权担保作用之外,还具有融通资金的作用;而留置权是被动发生的,仅具有债权担保一
    2023-04-25
    60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可以转让,留置权有哪些
    一、留置权是否可以转让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因此可以随着债权的转让一起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留置权有哪些特征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
    2023-06-17
    120人看过
  • 留置权有哪些义务,留置权适用什么情形
    一、留置权有哪些义务留置权的义务包括:1.留置物的保管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于占有留置物期间是否尽了必要的注意,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对留置物的损失是否有过错,应由留置权人负举证责任。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时需债务人予以协助的,其得请求债务人协助。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留置权人原则上并无使用留置物的权利,相反留置权人负有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二、留置权适用什么情形留置权适用以下情形:1.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2.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2023-06-20
    192人看过
  • 可以留置与债权债务无关的动产吗?
    一、可以留置与债权债务无关的动产吗?《民法典》只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而不是要求债务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因此“债务人的动产”不必仅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只要是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就可以留置,被债务人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当然也应包括在内。留置权的产生不仅在于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公平,而且也应当维护交易安全。只要留置权人确信所留置的动产属于债务人,至于标的物是否为债务人所有,则无必要,也不可能审查和过问。比如:甲借了乙的相机后不小心弄坏了,拿到修理店去修理,那么该修理店在相机修理费未受清偿前,有权留置该相机,而不管该相机的所有人是谁,即使修理店明知甲不是该相机的所有人,也有权留置相机。因为债权本身就是因留置物而产生的,债权人在该留置物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如果仅限于留置财产属于债务人所有,则对债权人有失公平。不利于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
    2023-05-03
    304人看过
  • 留置权人是否可以向债务人收取费用?
    债务人是可以依法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留置权人有购买权吗留置权人的主要权利(一)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二)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三)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
    2023-07-06
    355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担保?有哪些方式可以做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一、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
    2023-03-01
    249人看过
  • 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可以做担保保全吗
    可以进行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
    2023-08-01
    162人看过
  • 留置权的设定有哪些呢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方面?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
    2023-07-24
    381人看过
  •  抵押人可以提供哪些资产作为债务的担保?
    这段内容描述了债务人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财产种类,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债务人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财产有以下七种: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 务 人 可 以 抵 押 哪 些 财 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同时
    2023-09-07
    429人看过
  • 可以以哪些方式实现担保债权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4、留置,例如洗车店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
    2023-07-22
    46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可以股权置换吗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转让股权需要交哪些税转让股权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权转让证明;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4、公司章程;5、股东名册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资料。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让需不需要验资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更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同时将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人,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
    2023-03-05
    287人看过
  • 留置权和担保物权的差异有哪些?
    留置权与担保物权区别如下:1、担保物权是指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其他物权,是指直接取得或者控制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确保债权的实现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财产,由此产生的债权在清偿前未留置,超过一定期限未清偿的,依法出售留置财产,优先从价款中受偿的权利;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虽然是担保物权,但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直接发生。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前两种产生由合同约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的比较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一)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二)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三)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
    2023-07-02
    401人看过
  • 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有哪些呢?
    不可转让的债权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而不可转让的债务应当包括: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债务,不是合法有效的债务等。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怎样的?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就是生效之时。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是: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是否有效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债权转让在诉讼过程中,当庭通知是有效的,当庭通知也是通
    2023-06-25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为目的的,留置权的被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留置权是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为目的的。留置权的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与抵押权。质权基本相同,有以下几项: (1)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又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主债权的全部收留置权的担保,但债权人基于合同享有的附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不在担保范围之内。例如,在运送合同中,承运人享有的请求支付运费等费用的债权为主债权,受留置权的担保,而承运人享有的其他从权利,如要求清扫
    • 留置权为债权债务提供的保障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留置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实现,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提供的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有时又被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如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应当支付报酬,即是指债权人的主债权。(2)利息。利息是主债权的法定孳息,既包括主债权履行期内的利息,也包括迟延履行时的迟延利息。(3)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也是违约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4)
    • 哪些财产可抵押并可以作为债务担保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2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包括: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 可以用个人的债务作为担保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08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