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东郊路以西地块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及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章贡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中心城区东郊路以西地块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及改造实施方案》已经2月24日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东郊路以西地块危旧房拆迁
补偿安置及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东郊路以西地块危旧房综合改造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原则与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依据
1、改造原则:按照“政府主导、房产实施、部门配合、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该地块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使之成为我市的危旧房改造试点小区。
2、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依据:该改造地块开发建设单位即为房屋拆迁人,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承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改造、拆迁范围
以规划红线内危旧房为改造范围,即东至东郊路西侧,南至马坡岭,西至扫盲路,北至东桥路(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总占地面积约6.45万平方米(96.74亩),总拆迁面积约6.07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7.57万平方米。
三、改造优惠政策
为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该项目列入市政府2006年重点建设工程,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出让所得收益全额拨回开发建设单位,用于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
2、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报建规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征收。
(1)全免项目:土地交易手续费、土地登记费、土地它项权登记费、土地管理费、拆迁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施工噪声排污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小型无动力污水排放费、下水道接通费、余土调运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建筑卫生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考古勘察发掘费、消防验收费、道路占用费、八防服务费、集中绿化补偿费、占用绿地建设易地绿化费等项目。
(2)减半征收项目: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招投标交易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白蚁防治费、规划测量费、规划设计费、规划放线费、天燃气安装费、图纸设审费、园林绿化设计费、城市道路开挖费、开挖修复工程费、合同鉴证费、自来水勘察费、地耐力、桩基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消防设审费、档案装具费等项目。
3、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电信、邮政等单位按规划建设要求,负责做好改造范围内相应管网(线)路的拆移、增容并各自承担所涉费用。对原已安装了相关管网(线)设施的拆迁户,在新房安置时免缴初装费和迁移手续费。改造范围内供电电网线路高压部分(含变压器)的新安装施工,由供电部门负责并承担所涉费用,低压部分的电网线路安装施工实行一户一表制,费用按工料成本价格收取,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改造小区规划红线外供水管线的安装施工由供水单位负责并承担所涉费用,规划红线内供水管线安装施工费用按工料成本价格收取,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4、规划红线外及改造范围内规划保留街巷的总排水系统、道路、亮化、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由市财政投资,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确保与改造工程同步进行。
5、根据该区域的实际情况,房屋间距按照不低于《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7号)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
6、该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
四、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一)私房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2、实行产权调换的,可对原房屋按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和调换的新房价格结算差价;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按证载面积“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原面积内不补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地段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
原被拆迁住宅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如被拆迁人要求,安置房面积可补足36平方米。
3、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但对原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载明或虽有载明后改变用途的,凡在2003年10月1日前已改为非住宅且连续两年至今仍在营业的房屋,并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拆迁时可按非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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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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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方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0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腾出土地。被征收人拒不按期腾地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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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的意义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6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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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1〕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征地拆迁安置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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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组织实施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16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征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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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小学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1若正在经营的学校需要拆迁的,有以下补偿: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如果需要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