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不平等条款该修改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3:00:12 50 人看过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表示,中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不符合世贸组织有关规定。今年正值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在原材料出口争端中初战失利,给中国社会造成了重大心理冲击。在公众心目中,为满足国内产业需求而限制出口部分短缺原料,本是一国天经地义的经济主权,世贸组织专家组报告竟然判定中国此举违规,实属不可思议。

此前,《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若干条款早已为人所诟病,因为这些条款准许其他世贸组织成员方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12年内可对中国特定产品实施过渡性保障机制,令不少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颇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感。本来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缔约方可以为了保证供应国内工业等目的而限制原料出口。但中国的这项权利却因《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一条而遭到剥夺,因为按照这一条款,中国原则上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尽管包含黄磷、锌在内的部分产品可以实行出口税,但限制条件非常苛刻。

这次失利既表明我们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的水平尚待提高,也表明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并不完全公平,我们入世时承诺的某些不平等条件副作用正在逐渐暴露。再加上以前的类似遭遇,我们正面临一个新的课题,即争取修订《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不平等条款,让中国名副其实享受世贸组织成员的全部权利,扫清中国产业和对外经贸自主发展中的地雷。

然而,直面《中国入世议定书》存在不平等条款,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应当全盘否定入世决策及其成就?否!因为我们若想一次全部得到,往往就会什么也得不到。入世之后,中国进出口规模急速扩张,出口部门就业大幅度增长,国际收支根本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显著优化这些足以证明入世决策的正确,《中国入世议定书》少量条款的不平等,并不能颠覆这份议定书总体的平等互利性质。

过去十年,为了给整个对外经贸赢得更可预见的发展环境,我们接受部分不至于颠覆全局的不平等条款是合算的。无论我们为取得这些成绩付出了多少代价,中国对外经贸已经取得的成绩仍然是成绩;我们只能在以往成绩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提升之路,不应也不能推倒重来。倘若起初为了寥寥数条不平等条款,而且是有可能规避的不平等条款而要求重新谈判整个《中国入世议定书》,会给上亿中国劳动者的生计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给力图赶超中国的后来者创造可乘之机。这样的主张用于向贸易伙伴施加压力要求修正不平等条款尚可,付诸实施则属不智。随着入世后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地位提升、谈判能力增强,其他国家已经不可能重演逼迫我们接受上述不平等条款的场景;相反,我们开始具备实力寻求消除或架空上述不平等条款。

但是,承认入世的成就不意味着我们应盲目坚持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片面话语霸权,可以对现行国际经贸规则的不合理、不公正之处视若无睹,甚至美化、神化作为国际惯例化身的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已经取得的成就,为我们超越与国际惯例接轨、转向推动规则演化奠定了基础。作为一个仍然处于赶超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我们需要吸取其他国家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文明成果,但我们必须时刻坚持本国利益的主体性。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是目的,只是达到我们增进本国利益的手段而已。国际惯例通常由发达国家确立,对于其中一些仅仅体现了发达国家某些利益集团的诉求,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显著负面影响,甚至侵犯了人类良知的基本底线,我们该做的不是接轨,而是抵制。

我们不能也无法满足于西方主导规则下的玻璃天花板,我们需要在实力基础上努力推动建立更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规则。此起彼伏的国际贸易摩擦,特别是明显不平等规则下的争端,更警示我们推动规则演化的紧迫性。如果说原来我们建设开放经济的重心是我方扩大对外开放,那么现在越来越需要向我们的贸易伙伴提出开放商品、投资市场乃至人员流动的要求。正因如此,笔者反对继续使用扩大对外开放提法,主张改用建设开放经济、建设开放型经济之类提法。

入世十年来,中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以间接调控手段化解外部冲击的能力已成倍提高。中国绝不是外部冲击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日益强有力的主动调控者,我们要保持警惕,但不会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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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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