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偿还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53:07 425 人看过

(1)合伙企业债务偿还规则:

合伙企业应首先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债务。合伙企业到期未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偿还金额超过其损失份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偿还规则:如果合伙人有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有关债权人不得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依法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购买也不同意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他们应按照本法第51条的规定解决合伙人的退股或减少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问题,首先是工资,破产人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费、养老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所欠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第134条还规定:工资,,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费和养老金,以及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所欠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清偿后,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不足清偿的法律,在本法第110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中,应优先偿还该条规定的担保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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