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是不是一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8:20:52 437 人看过

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的含义基本相同。立案标准是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

追诉是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活动,追诉标准就是负责刑事案件侦查与起诉的机关制定的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标准,其含义与立案标准基本相同,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

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来看,追诉标准的意义同立案标准意义相同,即在于启动刑事程序。

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立案追诉盗窃罪的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1、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要盗窃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情节严重,才构成盗窃罪;2、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应立案追诉;3、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应加重处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2023-07-01
    184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追诉标准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根据情形表现,最轻给予警告处罚,最高给予200元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多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理过;(2)阻碍、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4)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可按情节较重适用处罚。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公共秩序罪对经济发展的意义一般而言,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的。私人生活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
    2023-04-27
    158人看过
  • 个人隐私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个人隐私简介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
    2023-04-22
    307人看过
  • 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各自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经各自管辖范围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起诉或审判所依赖的标准。以伪造货币案例为例: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货币量在200元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本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本的;(三)其他伪造货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销售价格为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被拘留人应当立即送往拘留所拘留,至少不得超过24小时。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
    2023-08-08
    170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相关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八条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安全是天,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根本保障,安全责任重如泰山,任何人都应
    2024-01-15
    69人看过
  • 不够立案标准是否公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就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检察院一般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不会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
    2023-04-07
    317人看过
  •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立案追诉标准是该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023-04-15
    329人看过
  • 行贿立案追诉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行贿立案追诉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单位行贿罪是如何被认定的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仅限于单位;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
    2023-12-26
    176人看过
  • 玩忽职守追诉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一、玩忽职守罪的
    2023-06-25
    208人看过
  • 商标法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商标法》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具有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做法:1、必须有违法做法存在,即指做法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做法;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做法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做法导致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即指做法人对所销售
    2023-02-28
    497人看过
  • 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
    2023-04-18
    78人看过
  •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3、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3)其他严重的情节。综上所述,行贿是违法犯罪行为,当然会被司法机关处理,对
    2023-08-05
    97人看过
  • 开设赌场的立案追诉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4)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2023-06-14
    124人看过
  • 逃税罪追究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多少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一、逃税罪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
    2023-03-25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行贿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行贿案立案追诉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行贿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9号)第七条、第八条,行贿罪的追诉标准如下: (1)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
    • 2022贷款诈骗的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是多少钱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7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 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2
      这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立案标准针对的是刑事案件,追诉标准针对的是犯罪行为,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最长的诉讼时效不能超过20年。
    • 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
    • 组织考试作弊罪追诉标准及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组织作弊即行为人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了组织作弊的行为。近些年的考试作弊行为大多呈现出“多人对多人”的集团式作案方式,形成了“术业有专攻”的利益链。作弊行为一般通过“传出试题”和“传入答案”两个主要过程来实现。整个作案流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多人配合,共同牟取暴利,其中组织行为居于核心地位。这里的组织行为是指发起、组建和设立考试作弊的团伙(如招募、雇佣、拉拢、收买相关人员等),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