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32:14 100 人看过

一、权利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

3、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4、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经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5、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提出审查申请;

6、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义务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明材料;

2、复议期间,申请人应当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后,申请人应当履行。

一、雇佣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吗

(一)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

(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即因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而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特点在于,它一概是行政主体。但是,由于行政活动的复杂性,被申请人在实践中也相当复杂。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

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在实践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申请人有三种具体情况: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的,被申请人是合并后的行政机关;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分解的,被申请人是分解后相应的行政机关;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解散的,被申请人是解散它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三)第三人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二、在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怎么办

对纳税人而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权利,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

(一)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五)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六)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七)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申请:保障税收保全权利
    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人民法院;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履行的,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机关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何处罚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
    2023-07-08
    2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申请人:维权路径的区别
    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机关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
    2023-07-03
    278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一)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法院通知应按时到场,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二)申请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线索,及到期债权、可得收益,或另有诉讼案件等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情况表”;(三)如案件在诉前或诉讼中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执行人应向执行人员提供有关财产保全的情况;(四)案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可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具体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须确定财产标的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并可供执行,且未超过本申请执行标的范围;(五)执行中,如发现法院冻结、查封的财产被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有其他紧急情况,申请执行人须及时与法院联系,告知有关情况;(六)如案外人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物主张权利并提出异议,且该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时,申请执行人可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并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2023-04-27
    364人看过
  • 被征收人可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们的理解是,这一权利是对被征收人个体而言,无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房屋征收(房屋拆迁)还是旧城改造,被征收人都可以在法定时间被提起。按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行政行为的两个月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该行政行为的三个月内提出。至于是要提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讲被征收人是有选择权的。当然,区县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公告时应该告知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期限。被征收人有什么义务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后,自觉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
    2023-07-03
    150人看过
  • 没有复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
    进行行政复议首先要提出申请,因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进行行政复议首先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是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四是属于申请复议范围;五是属于受理机关管辖;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没有复议申请人的申请,行政复议就不能启动。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不能主动进行复议的,所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进行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
    2023-06-13
    22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对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方式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
    2023-08-03
    437人看过
  • 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一、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受理举报人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举报人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申请范围(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2023-06-17
    116人看过
  •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必要执行吗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必要执行的。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
    2023-03-16
    14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复查申请有什么区别
    复议和复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项。区别是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比如:在立案监督程序中,对于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复核相比复议区别在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
    2023-07-21
    35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资格是什么?
    所谓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具有行政复议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①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③有独立的组织形式,而不是一个机关的内部单位。(2)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3)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即被申请人资格最终由行政复议机关确认。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指明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可拒绝受理,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被申请人不合格,则可依法予以更换。
    2023-04-24
    55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管辖权可以改为异议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本案实体审理。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最高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因此第三人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案外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可以。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
    2023-08-07
    330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先交税吗?
    一、纳税人在申请复议前是否要缴清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在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之前,必须先缴清税款吗?根据
    2023-06-02
    289人看过
  • 醉驾多久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一、醉驾多久才能申请行政复议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2023-06-17
    439人看过
  • 妨碍公务申请行政复议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齐某,男,汉族,1986年4月25日出生,住本市玄武区**新村**号***室,现因妨害公务被劳动教养。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于2005年6月17日作出的宁劳教委决字(200*)第***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事实与理由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教委决字(200*)第***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于200*年6月17日作出的宁劳教委决字(200*)第***号劳动教养决定认定:200*年5月17日15时许,申请人纠集张某、张某、等人赶到本市武定门外110-2号李某某家的拆违现场,申请人等多人拒绝、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阻碍解救被困民警,造成近百人围观,影响极坏。被申请人据此依据《劳动教养施行办法》第十条第五项、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对申请人作出劳动教养1年6个月的劳动教养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该份劳动教养决定认定申请人纠集多
    2023-06-02
    21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政复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复议申请人必须是公民、法人或... 更多>

    • 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人的行政权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一种客观形态。为了达到行政行政职权的目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人作为承受对象,这样的人称为行政相对人。凡是合法权益手具体行政行为不利影响的人都是行政相对人。 根据行政相对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直接与否,行政相对人又可以分为行政对象人和行政相关人。 行政对象人是直接承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人,如行政处
    •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实行的权利和义务是哪些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人拒绝执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当行政机关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时,很多公民就会很头疼,不知该如何是好。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应该依法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由此,行政机关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公民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
    •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第三人能否申请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1、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而是排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的独立的复议请求。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要是一些竞争性许可案件、公平竞争权案件。如行政许可案件中,有三位自然人A、B、C竞争一个执照。行政主体将许可证颁发给A,B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颁证行为,颁发给自己,在此复议案件中A、
    • 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行政复议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