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一、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二)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当事人举证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四)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据。
(五)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要签名吗,举证通知书是什么
1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
47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无需举证的人还需要参加诉讼吗?
4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文书的签字该由谁写
128人看过
-
如何书写民事诉讼文书
2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录音文件举证如何出示?
363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民事诉讼延期举证申请书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9_______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因____________,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特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特予批准。此致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在举证时限内举证是诉讼当事人行使举证权利的体现,但是一旦时限已过,
-
诉讼文书必须由当事人签收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不是的。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
-
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规定需要签署保证书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4证人出庭作证要写下保证书,保证如实陈述事实,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新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 此前,民事案件提供虚假证言的惩罚力度要比刑事案件轻很多,主要处理措施是对证言不予采纳,而提供虚假证言的证人很少遭到惩处。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
-
诉讼医疗事故罪需要举证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 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 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
-
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不需要举证质证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39条规定:“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第4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并非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对于当事人无异议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