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四院职业病鉴定能不能鉴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46:53 313 人看过

劳动者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就是所谓的工伤,在结果出来的时候,企业不管怎么说都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职业病是群体性的,就是说患上的人不是一两个,而是好几个员工一起得的,特别是像制作工厂这种。如果是支付一两个的职业病患员工,那么赔偿数目较少,企业大多拿得出赔偿款。要是很多员工都同时患上了,企业因为负担较大就会拒绝赔偿。

实际中,一旦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死亡的,还需赔偿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被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员工就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和解。双方就职业病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患者会有一些妥协,建议急需治疗费的患者考虑这种方式。

2、仲裁。企业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以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3、诉讼。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企业赔偿。如果企业拒绝赔偿的,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已经变更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代替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16180—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增加了总则中4.1.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
    2023-08-17
    67人看过
  • 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病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与外伤事故和急性中毒相比,职业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迟发性,为了保护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因此,职工在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1)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2)职工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律师补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职业病防治中,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
    2023-05-06
    63人看过
  • 鼻炎能做职业病鉴定麽?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不是任何与工作有关的疾病都能诊断职业病,我们这里指的职业病是一种法定的职业病。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
    2023-05-22
    413人看过
  • 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
    一、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1、工伤三期鉴定,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而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3-06-14
    349人看过
  • 大连在哪做工伤鉴定
    一、大连在哪做工伤鉴定并没有大连伤残鉴定中心这一机构,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可以做伤残鉴定。伤者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在工伤认定后,将鉴定申请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申请被受理后由鉴定委员会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劳动者就可以等待领取鉴定结论的通知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
    2023-03-25
    115人看过
  • 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与职业病无关,无需做职业病鉴定。如果属于职业病,认定为职业病后,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级别,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一、属于工伤的情况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
    2023-02-17
    199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不能往受害者伤口上撒盐
    报载:26岁的邓昆鹏没有想到,第一次出远门打工,却梦断深圳。现在的他经常戴着一顶鸭舌帽。因为化疗,他曾经浓密的头发已经没了。一年来,为申请职业病鉴定,他辗转于医院、职业病诊断部门、工厂,最终落脚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由于工厂提出异议,最终鉴定结果需要两个月后才能出来。邓昆鹏还在苦苦等待,但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等待着的究竟是什么。对于卫生检查,公众想必并不陌生,尽管各级各类卫生检查往往搞得煞有介事甚至轰轰烈烈,但结果却基本上是皆大欢喜,卫生城市,卫生社区等美名也常常会如约而至,不过,卫生检查时的纤尘不染,却未必就是常态,很多时候不过是个检查时才有的特例,检查一过脏乱依旧才是真实常态。只不过,既然卫生检查的时间、地点甚至检查的项目都已事先确知无疑,要想突击出个纤尘不染来,当然并非难事。由此,我联想到了职业病防控和鉴定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对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考量和鉴定不可或缺,并起重要作用。同样的道理,
    2023-06-09
    357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鉴定如何提供
    职业病的工伤鉴定办法:先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在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
    2023-04-01
    424人看过
  • 职业病算工伤吗,职业病算怎么鉴定
    一、职业病算工伤吗职业病算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职业病怎么鉴定职业病鉴定如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2023-06-19
    318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能不能作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能不能作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1、职业病诊断机构不能作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二、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证明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2023-06-17
    132人看过
  • 有工伤鉴定能办病退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病退一说。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办理病退的条件(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
    2023-02-24
    76人看过
  • 中暑职业病鉴定对于工伤鉴定的关系
    一、对于高温条件具体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先来看看国家有什么规定。1、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
    2023-04-28
    91人看过
  • 哈尔滨市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指南
    申请鉴定所需材料(一)均需提供材料:①填写《哈尔滨市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填写时先阅读背面说明;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二)根据鉴定范围不同所需其他文件:1、工伤职工(含职业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工伤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劳动仲裁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函。3、工伤职工(含职业病)延长停工留薪期限的确认;①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工伤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用人单位或个人延长停工留薪期限的书面申请。4、工伤职工(含职业病)旧伤复发的确认;①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工伤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用人单位或个人旧伤复发的书面申请(注明具体的治疗方案)。5、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确认;①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工伤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用人单
    2023-05-10
    24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和职业病是怎么做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工伤的骨折一般赔偿多少啊?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标准等级评定标准工伤标准等级评定标准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
    2023-04-02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进行过职业病鉴定的能做工伤鉴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0
      进行过职业病鉴定吗?如果鉴定为职业病之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 所以,目前建议你来电详细说一下具体的情况,我为你提供更详
    • 职业病伤残鉴定之后工伤赔偿能不能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1、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有伤残等级,员工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无时效性的法律规定的。 2、如果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同地区单位同时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单位不支付,在发生纠纷的一年内
    • 职业病能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职业病能够申请伤残等级判定,根据判定结果要求单位赔偿如下花费: (一)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医疗补贴金、一次性失业补贴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可电话询问。
    • 职业病鉴定和九级工伤能鉴定出来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工伤鉴定的具体程序 1、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
    • 职业病鉴定后能否按工伤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
      职业病已被《工伤保险条例》列为工伤认定情形之一,昨天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首次明确表示,即使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也可以按规定到工伤保险参保地或原单位生产经营地或原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