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归属于附属刑法之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50:27 31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附属刑法。附属刑法是指规定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有关犯罪的刑罚的附属刑法规范的总称。是指犯罪行为适用相关法律,比如说盗窃,一般来说2千元以上构成刑事犯罪,2千元以下则属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规定的一些情节有可能会认定一般的违法行为变成犯罪行为。总的来说,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治安管理处罚是否有属地管管辖,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是否有属地管管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是否有属地管辖没有明确规定。而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
    2024-02-02
    310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权属于什么权力
    一、治安管理处罚权属于什么权力《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的,属于法律的范畴,在具体部门法类别上,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因此,从权力属性上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权属于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都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了处罚种类,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
    2023-05-19
    291人看过
  • 诈骗是否归属于经济犯罪之列
    一、诈骗是否归属于经济犯罪之列诈骗犯罪是不属于经济犯罪范畴。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诈骗罪危害的是公民、法人的私有财产,损害的是财产性利益,所以诈骗犯罪不属于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诈骗有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023-09-03
    234人看过
  • 打麻将属于治安管理还是行政处罚
    打麻将如果涉及到的数额过大也是会被行政处罚的。那么关于新规定打麻将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打麻将属于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所以处行政处罚,情节不严重只要处罚金,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就可以了事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一、聚众打麻将怎么处罚凡是进行聚集打牌、打麻将及赌博活动,或为之提供场所、条件的,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提供打麻将场所犯法吗提供打麻
    2023-04-05
    448人看过
  • 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属于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的附加刑之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一定资格。我国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附加或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我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023-08-07
    169人看过
  • 管制刀具非法携带是否属于治安管理犯罪?
    违反治安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怎么治安处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
    2023-07-02
    87人看过
  • 罚没物品是否属于受治安处罚
    一、罚没物品是否属于受治安处罚罚没物品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罚没物品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
    2023-04-22
    274人看过
  • 管制属于刑罚吗管制是否属于刑罚
    管制属于刑罚。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
    2023-04-28
    183人看过
  •  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治安处罚范畴?
    本文介绍了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并详细列举了行政处罚的类型。其中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同时,文中指出交通违章是行政处罚。不,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依据法律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类型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可见,交通违章是行政处罚。 交通违章是治安处罚吗?交通违章与治安处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通违章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治安处罚则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虽然交通违章与治安处罚都是违法行为,但它们的性质和处罚方式不同。交通违章通常由交通管理部
    2023-08-26
    62人看过
  • 治安处罚决定是否属于隐私
    治安处罚决定,并不是属于个人隐私,例如行政机关对人具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但涉及个人隐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
    2023-03-01
    191人看过
  • 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的权利属于谁?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023-07-12
    144人看过
  • 治安调解属于治安处罚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通过调解处理,达成协议后不予处罚。因此,治安调解不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因此,治安调解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公安机关对于发生纠纷的当事双方进行治安调解的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 治安调解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治安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法律地位和作用在于通过调解达成和解,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治安调解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和危害。其作用不仅在于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治安调解的法律地位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相
    2024-01-05
    115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警告属于哪种类型的处罚?
    警告属于申诚罚。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诚的一种行政处罚。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诚罚的一种。申诚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其继续违法的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有什么影响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其没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效力。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从处罚主体看,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从处罚程序看,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从制裁的角度看,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
    2023-07-04
    115人看过
  • 原属于劳动教养的违法行为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在后劳教时代如何处理原《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所确立的十类违法行为。目前学术界主流观点有两种,即保安处分说和二元分流说。保安处分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以行为人具有反复从事犯罪的危险性为前提,针对行为人的个别性,基于特别预防的思想而对具有再犯危险性的行为人进行隔离、改善以及治疗等处分,以代替或者补充刑罚的处分措施。主张保安处分说的学者认为,通过对先前劳动教养规范的违法行为以治安处分对其进行矫正、治疗和教育,从而实现刑法的善治。而主张二元分流说的学者认为,应将原有劳动教养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违法行为一分为二,分别作刑罚和治安管理处罚处理。而实际上,前一观点可能忽略对再犯危险性进行预测,容易异化为新的劳动教养,因此不宜采用。后一观点将部分违法行为作犯罪化处理,容易导致犯罪的扩大化。《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确立的十类违法行为中有七类违法行为与治安管理
    2023-06-06
    3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喝酒之后属于酒驾处罚治安管理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酒驾的依照治安管理相干规定处罚,涉嫌犯法的走司法程序。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私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是损失严重,建议走双方自行和解,诉讼起来周期长,效力低。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属于听证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是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中的“停止联网××天”具体责令停产停业的性质,属于听证的范围。 至少也是属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如果处罚机关没有组织听证的,被处罚人可以请求听证。
    •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3
      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非法收购车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
    • 缓刑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