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申报工伤医疗费:需提供:发票原件(仅受理工伤定点医院票据,护理票据不受理,手写票据不受理(急救除外)。
①门诊治疗:需提供西药单据处方、检查报告单(指大型检查如CT、X片等)、门诊病历复印件等。
②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指大型检查如CT、X片等)、病历复印件等。
2、申报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需提供《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首次申报需提供原件,以下简称鉴定表)。
3、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①离职人员身份证;②离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③养老手册缴费记记载;④扬州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减少表(加盖单位和社保申报登记专用章);⑤辞职报告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⑥鉴定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交复印件)
4、申报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职工工亡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5、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供:①因工死亡职工的档案、供养亲属身份证和户口簿;(2)需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以工亡职工生前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证明;(3)供养亲属为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4)供养亲属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
6、申请异地就医:需填写《扬州市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在治疗前至工伤生育科申请(急救除外)。
7、申请安装辅助器具:需填写《扬州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在购买前至工伤生育科申请。
8、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的还需提供民事调解或法院判决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件交复印件)。
-
郑州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材料(工亡)
485人看过
-
扬州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34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所需材料——湖州市
90人看过
-
扬州市领取工亡职工待遇所需准备材料
330人看过
-
潍坊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
163人看过
-
扬州调整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
190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北京申领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材料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
-
上海五级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6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工伤人员应当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代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 2、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人身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待遇,要经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
-
申领保险待遇要哪些资料?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6、死亡失踪的(1)提供死亡证明及殡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女职工生育、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男职工配偶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以下资料:(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夫妇双方在本市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本市户籍参保人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提供,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的证明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