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时怀孕羁押期间流产是适用于死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8:12:08 139 人看过

流产的妇女视为怀孕的妇女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流产的妇女也视为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一、停止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刑裁判的原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

(二)确认原裁判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三)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或者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裁判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怀孕和流产的妇女在处罚上面一般要比其它罪犯的处罚要轻一些,而且在羁押期间一般符合条件的话那么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因而怀孕和流产的犯罪人员是不适用死刑的,所以,在处罚上面会针对于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逮捕羁押期间有选举权吗
    一、逮捕羁押期间有选举权吗逮捕羁押期间有选举权。只要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符合法定年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刑事拘留尚未判决有罪,不影响选举权。被拘留的人行使选举权,由看守所的人帮助行使,选票箱子送进监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逮捕后多久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一般会在二个月之内对其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
    2023-06-12
    425人看过
  • 逮捕属于先行羁押吗
    法律综合知识
    逮捕并非羁押的同义词。实际上,逮捕乃是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经审查批捕或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一项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对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全面剥夺其人身自由。而羁押则是在逮捕、拘留决定作出之后所采取的一种附随于拘留、逮捕的必然状态,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4-05-13
    173人看过
  •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之所以把孕妇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似乎根据一般推论,司法拘留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在短时间内限制当事人
    2023-06-04
    20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已于199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8月13日起施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冀高法〔1998〕40号《关于审判时对怀孕妇女在公安预审羁押期间自然流产,是否适用死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此复
    2023-06-11
    70人看过
  • 逮捕羁押的时间一般是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高院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所以在进入法院程序前,最长的羁押期限是10个半月。进入法庭审理后最长羁押期限要以审理程序来定,简易程序是70天,普
    2023-08-05
    202人看过
  • 不符合羁押条件可以被羁押吗,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
    一、不符合羁押条件可以被羁押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
    2024-01-09
    379人看过
  • 产假规定如何适用于怀孕期间?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孕产妇应当在怀孕十二周内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产前检查、孕产期保
    2023-07-05
    100人看过
  • 取保适用于侦查羁押期间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还可以取保,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批准逮捕后原则上也可以取保候审,但是需要符合以下要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的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023-07-18
    107人看过
  • 死刑期间被羁押期间意外流产能判缓刑吗
    羁押期间意外流产的,不适用死刑。根据法律规定,怀孕之后在羁押期间流产的也视为怀孕的人。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因此,对其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
    2024-04-21
    346人看过
  • 临时羁押后执行逮捕期间怎么算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临时羁押后决定对当事人进行逮捕的,逮捕的羁押期限是按月进行计算的。《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防止因超期羁押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一)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计算,执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精神病鉴定期限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之日起至收到鉴定结论后决定恢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之日止。
    2023-06-14
    54人看过
  • 怀孕期间被判帮信罪会羁押吗
    一、怀孕期间被判帮信罪会羁押吗针对被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经由法庭审判的被告人,在刑期确定后并不立即收监执行,而需首先关注是否有人上诉进行抗辩。若存在上诉情况,被告人将继续被关押于看守所,以待二审审理;反之,若无人进行上诉,则被告仍将继续滞留于看守所。通常情况下,法庭会向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送达执行通知书以及判决书,而公安机关则应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与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罪犯交付至监狱正式开始其刑期。以下为收监执行的主要种类及相关条件:1.由人民法院依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必须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明确判决的罪犯。3.判决的刑罚必须是需要实际服刑之人。4.管制、缓刑(除了死缓以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强制戒毒等均不在收监执行范围之内。《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2024-07-11
    143人看过
  • 怀孕期间怀孕了还能判死刑吗?
    不用判死刑。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审判时时指从侦查羁押时起至审判的全过程。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发生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仍视为孕妇对待。一、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2023-06-26
    96人看过
  • 逮捕羁押期限是自执行逮捕之日起算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检察院负责)和审判(法院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一、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
    2023-04-04
    215人看过
  • 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多长时间逮捕
    一、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多长时间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逮捕后家属可以会见吗?不可以。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
    2023-04-20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在怀孕期间杀了人,怀孕能适用逮捕措施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6
      对终止妊娠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否适用逮捕措施。而只能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 犯罪嫌疑人怀孕适用于羁押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
    • 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0
      流产的羁押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愿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法研字第18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人民法院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
    • 羁押逮捕时间是多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0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是延长期限的前提条件。所谓“案情复杂”,是指案件涉及的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如集
    • 延期羁押期间会逮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
      逮捕之后到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这段时间可称为羁押期限,拘留之后也称为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