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开展打击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行为专项执法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25:08 65 人看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江苏省“双打”专项行动成果,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打击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行为”专项执法活动。此次专利执法的重点领域是商品流通领域的食品、药品、电器等。为提高各县(市)、区科技局对此次专利执法行动的重视度,市知识产权局于日前召开了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会上,张学良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应以此次执法行动为契机,以市县两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为手段,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专利执法能力。

通过持续的打击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行为专项执法活动,在我市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为良好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侵权相关文章
  • 区分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原则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关键在于侵权人实施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而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使用他人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的行为,并不涉及对专利权人专利的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方面直接影响了被假冒的专利权人信誉,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假冒专利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假冒专利罪与假冒商标罪的区别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或者单位的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
    2023-07-04
    151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为与专利犯罪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1?概念: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延伸阅读:那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2?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1)直接侵权行为。?①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②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③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④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⑤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⑥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⑦假冒他
    2023-04-22
    227人看过
  • 专利犯罪行为与专利侵权行为
    (一)专利犯罪行为?专利犯罪行为,是指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应当给与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了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①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②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③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10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①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
    2023-04-25
    280人看过
  • 江苏扬州局仪征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执法
    江苏子站讯6月28日,江苏省扬州市知识产权局与仪征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组成行政执法组,联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执法,重点对4家商贸企业的5起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行动中,执法组分别到涉嫌销售假冒专利商品的企业,调查询问了有关负责人,对涉嫌假冒专利商品进行了拍照取证,收集了相关资料,并作出了相应处理。同时,要求相关企业举一反三,认真进行专利商品排查,加强进货渠道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了专利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介绍假冒专利的识别方法。(仪征市知识产权局王能峰)
    2023-06-05
    89人看过
  • 河北专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
    从河北省检察院了解到,河北专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今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件58人,已经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公诉77件138人;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95件263人,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提起公诉468件614人。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刘江介绍说,为促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河北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据了解,河北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参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调度及案件督办工作。今年初,该院制定印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年度工作安排》,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劣)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危害民生
    2023-04-25
    170人看过
  • 河南商丘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日"执法活动
    河南子站讯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对侵权假冒行为形成足够的震慑效果,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向市保知打假办建议设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日”,并最终决定将3月10日定为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日”,在该日多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四统一”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四统一”执法活动,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对外报道,统一执法地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知识产权局出动多名执法人员,由各主管局领导带队,在市保知打假办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对商丘市最大的百货超市丹尼斯生活广场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该超市日用百货、文具、食品等领域共计2.3万种商品进行了清查,共登记带有专利标识商品20余种,目前正在检索其专利法律状态,商丘市知识产权局将对假冒专利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还向该超市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讲解了专利违法的危害性、专利常识等,帮助商
    2023-06-05
    406人看过
  • 专利侵权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单位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都有哪些(一)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二)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三)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
    2023-08-07
    283人看过
  • 假冒专利的行为是什么?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1。假冒专利的行为是什么?
    2023-05-07
    323人看过
  • 根据专利法假冒专利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侵权
    一、根据专利法假冒专利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侵权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一般都构成侵权。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中规定,下列行为之一,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其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二、假冒专利罪缓刑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
    2023-10-01
    482人看过
  •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规定范围不同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二)冒充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
    2023-03-20
    378人看过
  • 汕头市龙湖区开展专利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广东子站讯日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知识产权局在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开展了针对医药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执法行动共检查市民安药业有限公司(长平分公司)和市恒青药店(衡山分店)2个大型零售药店,检查专利产品28种,并现场对专利产品的专利状态进行了检索,尚未发现假冒专利行为。通过此次专利执法行动,既在全区形成了打击假冒专利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规范了医药市场经营秩序,又提高了商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诚信经营的意识。(汕头市龙湖区知识产权局)
    2023-06-05
    477人看过
  • 假冒他人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吗
    1、“假冒不一定侵权”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后,在知识产权法理论界,普遍认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专利侵权行为是明显有区别的。根据《专利法》第57条的规定,侵犯的定义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实施其专利”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制造、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至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专利法》第58条删除了原第63条“依照本法第60条(新《专利法》改为第57条)的规定处理”的表述,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作出明确界定,详见上文。因此,专利侵权行为直接侵犯的是《专利法》第11条所规定的专利权人的实施专利的独占权,即其侵犯的客体是专利权;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直接侵犯的是《专利法》第15条所规定的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即其侵犯的客体是
    2023-04-06
    454人看过
  • 江苏淮安市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巡查
    日前,江苏淮安市知识产权局从全市知识产权局系统精选5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市专利行政执法巡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在流通领域检查中,巡查组重点对新亚集团、世纪联华、苏果超市、苏宁电器、五星电器、乐天玛特超市等25家企业进行了专利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针织用品等三大类商品近千种,其中专利商品198种。执法人员对商品涉及的专利进行了逐一登记,目前正在对其法律状态进行审查。检查过程中,巡查组还对商场、超市管理人员进行辅导,指导他们识别专利产品、建立健全专利商品登记制度、法律状态查询制度及违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侵权商品流入。在生产企业检查中,先后对淮安市康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一超细金属粉末有限公司、江苏爱吉斯海珠机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从检查的134种专利产品保护情况看,有近五分之一的专利产品涉嫌被侵权
    2023-06-05
    9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一、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假冒专利会涉及专利侵权。专利侵权判定:1、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2、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3、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
    2023-04-18
    85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生产经营或者谋取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他人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 更多>

    #专利侵权
    相关咨询
    •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有何不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29
      假冒专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是一种欺诈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与假冒专利行为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之间的区别在于,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规定范围不同、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侵犯对象不同、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相互转化存在着区别、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不同、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不同。就是整理的关于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犯罪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怎么区别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3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如下几种专利侵权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那么什么又是假冒专利行为呢?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上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专利权被无效后或者终止
    • 专利侵权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8
      单位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5
      有下列假冒专利的行为:当事人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等。假冒专利产品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 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可以执行哪些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执法方式]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二)采用抽样取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登记保存;(三)现场勘验、检查有关物品、场所和设施;(四)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标记等资料;(五)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六)调查与假冒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专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