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贷款买房的,这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贷款是民事行为,取保候审没有剥夺这个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贷款的条件
不同的贷款有不同的贷款条件:
1、个人贷款。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住房贷款。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人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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