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能否从《劳动法》中受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9:53:14 210 人看过

不受《劳动法》保护。只有具备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才具有劳动者的资格,只有具备劳动者的资格,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在校的学生正是由于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吗

学生受劳动法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学生不能从事全日制工作,但可以兼职,做见习生或实习生,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务协议。即便是非全日制的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资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在民法中的体现
    实习是指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实践学习,以期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那么实习生的劳动权益是如何体现的呢?实习生保障应在民法中有所体现实习生与单位建立的是一般的民事雇佣关系,并不享受工资,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补贴应与单位协商决定,法律并无规定单位必须给付。有人提出,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份虽然是学生,但同时又是提供劳务者,为什么双方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呢?我国现阶段的劳动法只调整因就业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事实上,我国尚存在诸多就业形式特别是一些灵活就业的形式未被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的情况。目前所谓的学生打工其实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习,一类是勤工助学。前一类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后一类也只是学习之余的一种补充,其目的一是接触社会,二是补贴家用。前、后两类均不可能成为就业的形式。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适用劳动法的可能性。因此,双方产生争议的话,解决途径还是通
    2023-05-05
    126人看过
  •  能否从私立学校中获得分红?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公司法》对于私立学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私立学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存在股东权益,股东或合伙人可以享有分红或分配利润的权利。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目的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注销时资产也不得转让和私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私立学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存在股东权益。根据章程或约定,股东或合伙人可以享有分红或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目的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注销时资产也不得转让和私分。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私
    2023-08-22
    364人看过
  •  学生在校外参加活动是否受到限制?
    监狱外执行是一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通常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在监狱外执行时,罪犯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意见并监督执行过程。监狱外执行属于服刑期间的状态。通常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然而,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些罪犯可能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在这种情况下,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是监狱外执行。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监狱外执行属于哪种状态?监狱外执行属于刑罚执行中的剥夺自由刑种类,是指罪犯在监狱外接受刑罚执行,如在劳动改造期间、社区矫正期间等。这种刑罚执行方式相对于监狱内执行,更加灵活、高效,同时也可以促进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和谐。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2023-11-13
    316人看过
  • 学生暑假受伤学校保险能否报
    可以。经出了险,那么带上所有的单据去找学校的保险业务员或者直接到投保公司的办事点上办理,注意意外险的门诊部分是可以报销的,所以,带上从孩子出险以后医疗单据去。学平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人身意外、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补贴三个方面。1、意外人身报销:包括意外事故和意外伤残,其保险责任为学生、幼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给付残疾保险金2、意外医疗报销:包括门急诊费用的补贴,此项保障范围较大,体育课摔伤、碰伤、交通意外、煤气中毒、动物咬伤、烫伤等意外事件皆在保障之列3、住院医疗补贴报销:孩子因病住院,只要不属于有限的责任免除之列,就可以申请理赔。以年缴保费50元平安的学平险为例,其保障包括两方面:基本人身保障———疾病身故、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为一年定期寿险1万元、意外残疾1万元、意外医疗2000元、住院医疗10万元。一、农村意外保险怎么报销参合农民持证到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门
    2023-04-06
    384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上课是劳动关系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学生和学校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
    2024-05-05
    146人看过
  • 学校能否承担起孩子在学校受伤的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依据具体情况来看。八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生活,在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2023-07-11
    437人看过
  • 在校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规定得比较详细,但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规定得相对比较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因此,部分农村劳动者、军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者。对于在校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目前可以参考的规定是该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字面表述来看,本条的适用范围有诸多限制,包括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建立劳动关系。其立法本意是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并没有要否认在校学生成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意思。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能索要的4种情形1、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2023-04-11
    90人看过
  • 黄冈2名中学生在校打架受伤学校被判担责
    一、黄冈2名中学生在校打架受伤学校被判担责学生在学校里跟别人打架受了伤,学校肯定要承担点什么责任的。但是呢,如果这个事情是因为学校没有好好地履行他们的监管和管理职责,比如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或者处理那些在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让学生们参与其中并有人因此受伤的话,那学校就得负起这个责任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跟交警打架要判多久,自己也被打了如果你用暴力去打警察叔叔的话,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在妨碍他执行公务哦!按照咱们国家法律第二百七十七条说的,那些用暴力、恐吓等等手段阻止警察叔叔和其他政府工作人员
    2024-07-28
    246人看过
  • 校园安全新问题:学生在学校胳膊受伤,学校是否有过失?
    孩子在学校胳膊摔折了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一、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2023-07-14
    273人看过
  • 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首先,在校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不受《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在校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学生实习是为了熟练掌握某些技能和印证某些理论而在校外积累实践经验。而《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要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其主体必须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见在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在身份认定上,在校生并不是劳动者,自然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调整。其次,在校实习生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在校实习生工作中受伤怎么办在校实习生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工伤待遇针对的是建立劳动关系
    2023-04-04
    177人看过
  • 在校学生从轻处理的法律依据
    在校学生从轻处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大学生除外),在校学生犯罪的一般情况下会从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05-03
    462人看过
  • 孩子在学校受伤家长能否追究学校的责任
    一、孩子在学校受伤家长能否追究学校的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家长一般能追究学校的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摔伤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二、学生受伤可以起诉谁孩子在学校受伤可以起诉校方。主张医疗费、营养、误工、交通、精神损害等费用。在确定费用后尽快起诉,因为在孩子治疗期间,可以让法官更好的感受孩子受到的伤害,这样在主张精神损失,营养费等可以赢得法官的心理认同。要准备的材料有:1.起诉书;2.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接诊证明、所支出的费用清单、陈述事件的报告材料、校方的行为证明、电话记录等;3.支付费用的收据和发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2023-10-28
    348人看过
  • 在校生劳动关系能否可以建立
    大学生在校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大学生主要是全日制学校的大学生,除极个别例外情况,基本上已经年满16周岁,特别是大三大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由于社会需求、个人发展、就业压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离校之前就已经入职用人单位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国家对劳动者具有特殊的保护,此类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都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一)、《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二)、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1.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2.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系尚未毕业的学生的
    2023-02-19
    380人看过
  • 中学生在学校寝室被同学推到受伤,学校会有什么责任
    中学生在学校寝室被同学推到受伤,如果学校能够证据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6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法受益范围是否包括在校学习,对学生实习是否有约束?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理应包括。
    • 在校学生打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5
      在校学生在外打工并不是1995年公布的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肯定也就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309号文目前仍有法律效力。 此外,在校学生也不是2003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中的劳动者。该规定指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
    • 小学生在学校做公益劳动摔成骨折学校有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看具体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 在校学生受伤,是否能获得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在校学生不存在什么误工费,但要是生活需要护理,那护理人员要是有收入的,护理费,则参照误工费计算。
    • 在校大学生能否在武汉学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2016年11月14日武汉市政府新出的红头文件,购房需连续两年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