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附加刑可以减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4:41:51 429 人看过

一、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

附加刑的种类有:

1.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4.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二、附加刑可以减刑吗

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基于刑法主要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而有些刑罚种类的变更,在某种程度上,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影响力并不是很大,或者说,对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没有多大的影响力。虽然罚金和没收财产都具有刑事惩罚的性质,但却远没有判处自由刑的刑罚那么严厉。

三、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
    一、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也就是说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
    2024-04-06
    413人看过
  • 法律规定附加刑有什么种类?
    一、法律规定附加刑有什么种类?我国的附加刑有: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二、罚金是附加刑吗?是的。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
    2024-01-23
    337人看过
  • 主刑和附加刑各自包括几种?
    主刑附加刑分别有以下几种: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当然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行政拘留是主刑吗行政拘留不是刑法主刑。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主刑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但是对于驱逐出境仅限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7-07
    451人看过
  • 附加刑包括哪几种,具体有什么?
    一、附加刑包括哪几种,具体有什么?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法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2024-01-16
    468人看过
  • 缓刑属于缓刑附加刑中的哪种
    缓刑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缓刑仅仅属于一种刑罚制度,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在附加刑之列。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在我国刑罚只能由什么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二、刑事责任是死刑吗刑事责任不一定是死刑,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其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附加刑则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
    2023-03-28
    465人看过
  • 解读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
    刑法解释: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解释】本条是关于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附加刑种类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附加刑有以下几种:1.罚金。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犯罪。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行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较严重的犯罪。第二款是关于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的规定。根据本条
    2023-06-03
    336人看过
  • 附加刑的种类及其执行方式
    对于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不同类型的附加刑有不同的适用方式,比如罚金有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剥夺政治权利可单独适用,也可与主刑一起适用。驱逐出境是针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而言的。罚金是根据犯罪情节,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法方法,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种类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二、剥夺政治权利。所谓政治权利指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
    2023-06-30
    197人看过
  • 附加刑是刑法中哪一种刑罚?
    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属于附加刑的是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在适用上具有双重性,既可以作为某种主刑的附加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独立适用,几种附加刑还可以同时并用。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一般来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反之,则应当少些。总之,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当然,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负
    2023-08-16
    373人看过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怎么执行,附加刑包括哪几种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罚金是犯罪人向国家缴纳金钱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罪犯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收归国有。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怎么执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的执行方式,首先对于缓刑并不影响之前的附加刑的判处实施,无论如何附加刑是必须执行的。《刑法》第72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缓刑不影响《刑法》第34条规定的3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执行,其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就是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期限如何计算。就《刑法》中的5种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计算如下:死刑、无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有期、拘役: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
    2022-05-04
    173人看过
  • 减刑后附加刑要减吗
    减刑后附加刑要减不的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因此,如果被判刑五年,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多可以减二分之一,也就是二年半。
    2023-02-21
    120人看过
  • 哪种刑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附加
    一、哪种刑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附加根据我国刑法典的明文规定,附加刑既能够独立实施,又可以在主刑适用过程中进行补充性地适用。此处所谓的附加刑,主要是指法院对被告人施以主刑之外的其他刑罚方法所构成的一种刑罚手段。其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罚金刑;其次是剥夺政治权利;最后则是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哪种刑事案件可以刑事拘留在处理涉嫌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时,侦办机关通常会采用刑事拘留措施,尤其针对诸如恶性暴力行为、主要盗案、毒品交易、贪污贿赂等案件。刑事拘留宗旨在于对
    2024-07-22
    367人看过
  • 罚款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对吗?
    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判刑罚款怎么交的罚款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院开具罚金的票据,当事人携带该票据到法院指定银行缴纳,银行开具回执,递交回执至法院,当事人保留一联。当事人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当事人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
    2023-07-21
    382人看过
  • 附加刑可以没有主刑吗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单独适用,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单独适用对于罚金,有选处,并处,单处,单处或者并处四种适用方式,依具刑法分则条文规定。对于没收财产,有并处,可以并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必须执行其一),依据刑法分则条文规定。对于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一、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吗没收财产刑能单独适用。在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
    2023-03-10
    281人看过
  • 那种刑法可以单独和附加使用吗
    主刑与附加刑各自作为不同的刑罚类型,均有其独特的应用场景。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多种形式;而附加刑则包含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这三种手段。值得指出的是,附加刑并不仅拘泥于附加于主刑之上,同样可以作为独立存在的刑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024-05-19
    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附加刑我国附加刑有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附加刑有什么样的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附加刑分为以下几种: 一、罚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
    • 附加刑种类包括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法中的附加刑属于哪种刑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
    • 四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9
      五种主要刑罚: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四种附加刑罚: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主要刑罚也被称为基本刑罚或本刑罚,是从刑或附加刑罚的对称性。它是适用于犯罪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