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和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金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2:50:12 207 人看过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一、怎么认定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二、提供劳务责任如何认定

提供劳务责任的认定如下:

1、提供劳务者的受害责任纠纷中,应当根据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者各自的过错来认定责任;

2、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提供劳务者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请求接受劳务者承担补偿责任,接受劳务者在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责;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劳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协商解决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区别如下: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经济相关的法律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总之,提供劳务责任的认定需视情况而定。劳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程序、仲裁程序、法院审判程序、法院审判程序。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在产生的依据、适用的法律、主体资格方面存在区别。

三、委派人员劳动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算或按阶段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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