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是社会团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1:31:37 340 人看过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集体企业也称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它是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二是乡镇集体企业,包括乡村企业(过去的社队企业)和农村合作企业(农民或农户联合举办的小型企业)。

因此,集体企业和社会团体是不同的。

一、集体企业的性质界定和分类

(一)集体企业的界定。集体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简称,是我国公有制经济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集体所有制企业是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之一,是按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乡村集体企业条例》)的规定设立的经济组织,该经济组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

按照《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第4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任何一项:

1、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2、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3、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两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

(二)集体企业分类。根据《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企业条例》的规定,我国集体企业总体上分为两类,即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该种分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分类。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集体企业的设立极不规范,没有真正体现集体企业的财产为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从而在事实上以开办单位(主管单位)的不同,而将集体企业又分为厂办集体企业(指国有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二轻系统集体企业、供销集体企业、街道办集体企业、国家机关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校办集体企业等类型。上述分类的不科学,从而为今日的改制遗留了诸多问题和困难。

二、集体企业改制改制流程

(一)集体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集体企业改制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集体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

订立章程、

报有关部门审核、

出资并验资、

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注册登记。

我国集体企业改制以后,通常情况下的性质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不管怎样,集体企业在进行改制的时候,一定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改制方案,最重要的就是集体企业往往在改制过程当中,员工的利益问题是最难处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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