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4、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一、安置房发生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
1、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除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可以到司法部门需求法律维权了,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3、安置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可以到开发商处去维权,由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规定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按法律规定,保修期限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竣工后在法定的最低保修期内,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建设或施工方必须承担保修责任,进行维修工作!
在保修过程中,所有的修理费用均由建设责任方承担,并且如相关质量缺陷导致了财产损害,责任方也应当赔偿。
当公民的房屋被国家或者企业拆迁后,当事人也是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或者是货币补偿的方式来进行,那么在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后也是会获得安置房,同时安置房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后也是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维权的,在保修期内修理的相关费用也是会由责任方来承担的。
-
如何面对拆迁安置维权?
29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房质量怎么样
376人看过
-
威海拆迁安置房质量严把关
284人看过
-
能否维权解决拆迁安置房质量差的问题
128人看过
-
遭遇拆迁安置不满意,如何维权?
33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能过户吗?安置房如何过户?
371人看过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
拆迁安置房相关维权途径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7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出现烂尾楼情况,您应该首先了解您自己的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交付标准及时交付业主。如果开发商逾期未能交付,则开发商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面对烂尾楼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首先,积极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以了解实际情况和原因,同时催促开发商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房地产主机管机构投诉,请求调解或解决。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
-
如何维权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31拆迁安置补偿一直不到位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进行征收,如果征收补偿不到位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收。未补偿先拆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
拆迁安置房质量好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质量还是不错的,因为是国家出面建的。 安置房,是国家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
-
拆迁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如何认定拆迁安置房屋权利性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我是一位单身妈妈,名下有2012年拆迁还建了一套动迁安置房,2013年我女儿名下的一间的小房子因武汉市硚口区防洪清障拆了同意给一套动迁安置房,因女儿当时不够18周岁,拆迁单位防汛指挥部说要换监护人的名字,于是就在拆迁的时候换成了我的名字,并于2013年扣了8万元购房款,2016年又通知我们补交了4万元房款,并选取了房子,可在2016年底审批说我名下有一套动迁安置房不够资格再享受这套动迁安置房,我女
-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4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