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最近指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乱炒房地产,都跟预售有关。我个人的意见是,应该完全取消商品房预售(《第一财经日报》8月5日)。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制度遭人诟病并非首次。2003年,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就向广州市人大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实际上是由其自身弊端所决定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以来,尽管在解决降低房地产业门槛及增加商品房供应等方面确有效果,但是,其引发的潜在问题不容忽视,比如:开发商可将已抵押的商品房预售或将已预售的商品房抵押,或进行房屋重复预售;预售商品房后,开发商可能会席卷预售款逃匿导致烂尾楼等。以上种种问题直接导致的是房产纠纷明显增多,一些地方甚至还因此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而且在当前稳定房价的形势下也十分必要。针对房价居高不下的现实,今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之剑直指房地产行业,先后出台了稳定房价的一系列硬措施,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进行双向调节,截至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稳定房价的压力依然很大,有的特大城市的房价仍呈涨势。在这种形势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时机已经成熟。预售制实际上是在房地产不景气环境下制订的一项应对之策,而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不是冷,而是过热了,各地的房地产市场有大量商品房闲置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也已完成了资本积累,不仅不再是弱小的、需要扶持的幼芽,反而成长为一支不容轻视的巨大资本力量。此时,如果继续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则显得非常不合时宜,而且对于抑制投机需求、稳定房价也是不利的。
此外,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也是让房地产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这个时兴与国际接轨的年代,诸如银行服务收费、水价管理体系等都在与国际接轨,怎么商品房的销售制度就不与国际接轨呢?为避免损害消费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目前世界各国都推行现房销售,商品房预售制只有大陆和香港在采用。难怪有外国专家百思不得其解,追问没有做成的房屋怎么能出售呢?
无论是从利弊分析,还是从稳定房价、国际惯例的角度看,商品房预售制的使命到了应该终结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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