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新的犯罪事实可以加重处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1:01:35 231 人看过

一、发回重审新的犯罪事实可以加重处罚吗?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按照情形分别处理: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况有哪些?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发回来重审的案件可以重新立案吗
    原告谢某诉被告曾某林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谢某将**排山场经营权租赁给被告曾某,租期至2023年10月21日止。被告曾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某因在其**排山场栽种果树的山林经营权租金共计15000元。原告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那么对于该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应重新立案?【分歧】该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应重新立案?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案件发回重审,是同一案件的重新审理,因为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并未审结。因此,不存在重新立案的问题。第二种意见认为,发回重审的案件,若仍按原案号审理完毕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则可能使当事人产生二审法院对同一案件先后两次裁判相互矛盾的误解。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重新立案。按重新立案时一审案件的编号顺序,编到多少号就是多少号,代字为“初”字。第三种意见认
    2023-04-21
    464人看过
  • 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吗
    上诉不加刑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
    2023-03-01
    470人看过
  • 累犯遗漏前罪犯罪事实会否可以加重处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加重处罚的概念,只有从重处罚的概念。累犯遗漏前罪犯罪事实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只要构成累犯不论是新罪还是漏罪都应当从重处罚,刑法在在此使用的是应当而不是可以,所以司法机关是不能自由裁量的必须从重处罚。一、前科劣迹包括哪些呢?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二、累犯与惯犯有什么区别累犯与惯犯都是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在主观上都必须是故意,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首先,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其次,累犯一般必须是
    2023-03-12
    172人看过
  • 发回重审是否可以加刑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
    2023-03-24
    13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可以加刑吗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
    2023-02-19
    142人看过
  • 累犯可以加重处罚吗
    累犯不是加重处罚,而是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也算前科吗?1、醉驾一律处以拘役而不是拘留,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属于犯罪前科或案底。2、如果犯罪前科是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为累犯3、法律依据:二、累犯刑期加多长时间累犯不加刑,累犯从重处罚。《三、累犯的认定要点是什么1、累犯的认定要点(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2、累犯的相关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2023-03-06
    48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发回重审新认定犯罪事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按一审期限处理,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为一个月(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 累犯遗漏前罪犯罪事实可以加重处罚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
      可以加重处罚。累犯从重处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因为累犯被抓获后,发现其上次服刑之前有尚未被发现并未被处理的罪行。那么说明犯罪嫌疑人并未主动交代曾经遗漏的犯罪事实。《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二审发回重审可以加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按照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 数罪并罚发回重审可否加重个罪量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数罪并罚案件被发回重审的,一般不能加重个罪的量刑。但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该限制。
    • 累犯遗漏前罪犯罪事实是否可以加重处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4
      可以加重处罚。累犯从重处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因为累犯被抓获后,发现其上次服刑之前有尚未被发现并未被处理的罪行。那么说明犯罪嫌疑人并未主动交代曾经遗漏的犯罪事实。《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