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6:40:56 448 人看过

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受刑法打击。过失致人轻微伤、轻伤的,一般不能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达到了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么才有可能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要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交通肇事中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则通常是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认定案件的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有6种。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处罚的;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5、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过失致人死亡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子女的影响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影响如下:征兵的时候,会对应征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审查,在应聘务员时也会进行审查。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一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
    2023-08-09
    126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机撞死抢匪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捕
    6月22日,广东东莞一名司机老朱,因遭遇抢劫在驾车追赶中撞死劫匪,被东莞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据《广州日报》报道,5月16日14时,老朱在东莞东城温塘西路往车上搬货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在此经过,坐在后座的男子抢走老朱的挂包。老朱随即驾车追赶劫匪,追赶中与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坠车,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在事故现场,老朱找回了被抢的挂包,包中有1万多元现金和10万多元的欠条和票据。据了解,老朱被警方带走做调查后,被家人保释出来。6月22日,东莞区第一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老朱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执行逮捕。目前,老朱已被警方带走,关押在东莞第二看守所。老朱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目前还没有定论。据了解,按照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11
    487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解释)
    以下是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决书节选:公诉机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公诉机关指控,XX年9月23日14时许,被告人黄某驾驶牌照为渝D**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西物市场“某某城”工地内倒车时,未察明工地现场情况,其所驾驶车辆的左后轮碾压被害人李某,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侯处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被告人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李某无责任。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颅脑损伤死亡。XX年9月25日,被害人李某的近亲属收到被告人黄某的相关赔偿,并对其表示谅解。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系自首,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被告人黄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量刑建
    2023-06-04
    316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注意的问题
    【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同间接故意杀人有时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是轻信避免,还是抱着放任的态度。(2)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坝Rdll失杀人。(3)在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时,刑法另有规定对过失致人死亡惩罚的,按刑法各条的专门规定,不适用本规定。主要有刑法规定的失火、过失投毒、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
    2023-06-11
    106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犯罪吗
    1、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过失犯罪的基本特征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综合全面考虑,进行正确判断。一、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2023-02-22
    228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的如何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行为人过失致人死亡的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而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行为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节较轻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情形1、将过失致人死亡结果作为结果加重犯的情况有:(1)故意伤害罪致死、强奸致死、绑架致死、非法拘禁致死、抢劫致死属于结果加重犯,其要求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死、虐待致死也是结果加重犯,但其特殊性在于:虽然犯罪的基本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刑法仍将其列为结果加重犯。(3)侮辱罪、诽谤罪、遗弃罪,没有将过失致人死亡规定为法定的结果加重犯。2、将过失致人死亡拟制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1)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2)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3)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
    2023-08-0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过失致人死亡的哪些情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2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标准: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及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9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特点是
    • 请问,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如何认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本法所规定的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的其他过失犯罪的界限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定性、犯罪环境的特定性或者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尤其是犯罪所侵犯的其他客体更为突出,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在本法上就分别规定了其他罪名,而把该罪同时也侵犯的他人的生命权规定为一个
    • 过失爆炸罪怎么认定?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1
      过失爆炸罪怎么认定?(二)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的界限三者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过失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身。(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爆炸罪既可以表现为致人重伤或死亡,也可以表现为使公私财产
    •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依据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