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0:41:28 478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怎么样的

1、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核准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中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由高院复核报最高院核准;高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不上诉的,以及二审判死刑的都报最高院核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二、不服刑事复核可诉讼吗

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复核决定不服的,是不能提起诉讼的,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程序最低标准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死刑复核程序最低标准有三:一是是法官要面见被告人,集中关押在省会城市,实现这种会见还是可行的;二是死刑复核程序必须辅之以法律援助、指定辩护。公诉人可有可无,可以在该程序中征询公诉人的意见,但未必要求其出庭;三是死刑的证明标准必须提高,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于死刑案件的质量最大的制约因素恐怕就是刑讯逼供问题,严重导致了死刑案件质量堪忧,必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遏制刑讯逼供。推荐阅读: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相关知识:死刑复核程序应当确立几项大原则:一是时间原则,执行死刑不急,可以考虑集中处理死刑犯的复核问题,死刑二审后,可以等上3个月或者半年集中处理;二是全面审查原则,在目前的刑事司法状况下,事实问题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必须处
    2023-06-11
    2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复议复核
    刑事诉讼法中有什么复议复核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复议复核的情形包括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第七条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就本规定第六条第二至四项决定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2023-06-13
    106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新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在1954年9月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该法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到21世纪之间下放与收回几经波折。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八条: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
    2023-06-26
    438人看过
  • 在刑法中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依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1991年至1997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权云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五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毒品死刑案件(涉外的除外)行使核准权。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
    2023-06-27
    379人看过
  • 新刑诉法之死刑复核程序解读
    死刑复核程序就是指享有死刑复核权和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时所采用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在我们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程序设置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死刑一贯坚持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的方针政策,对于保证办案质量,正确适用死刑,坚持少杀,防止错杀,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均有重要意义。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背景死刑复核程序本质上属于审判程序,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按照诉讼的要求与模式进行运作。然而就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践而言,其行政化色彩过于浓重已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表现为:在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上,要由地方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复核,否则死刑复核程序不会启动;在庭审方式上不公开审理,主要实行书面审理,合议庭根据报送的一、二审案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全面审阅案件卷宗,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适用法律等各方面的
    2023-06-11
    402人看过
  • 对于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死刑复核一般指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的死刑刑事处罚进行重新核准的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一、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的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最高院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最高院死刑复核需要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
    2023-06-19
    350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一个“核”问题
    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自2006年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实行开庭审理……很多年以来,不管是法律人还是非法律人,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始终都在谈论着一个问题:中国的死刑复核程序乃至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当说,这是一个值得谈、可以说、应该论的问题。在我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提出收回“死刑复核程序”之后,现在各项工作均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但面对这个世纪难题与改革难题,还有许多疑惑需要解决,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还有许多思路需要理清。为此,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于2005年岁末联合举办了一场“死刑复核程序专题研讨会”。应邀参会的有来自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司法机关的法学专家、学者和著名律师。在两天的会议中
    2023-06-11
    423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二、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死刑核准权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权力。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权力之一。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
    2023-06-29
    128人看过
  • 死刑复核怎么复核?
    死刑复核结果的进行:1、原判判处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一、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刑事诉讼中,二审推翻一审的情况一般是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量刑不当、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民事诉讼中,二审推翻一审的,一般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基本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的情况。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审调解的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法二审结果的规定:(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
    2023-03-30
    459人看过
  • 不服刑事复核可诉讼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复核决定不服的,是不能提起诉讼的,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2023-06-14
    215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限制规定,死刑核准权的问题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限制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其特别之处可归纳如下:1.死刑复核程序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2.对此类案件不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使经过了第二审程序,其作出的裁判也不是生效裁判,而是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之后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除外);3.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完全是自动的,不需要当事人的推动,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4.死刑复核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即最高人民法院和被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二.死刑核准权的问题1.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外,各地对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判处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二审或复核同意后,仍应报本院核准。2.对刑法分则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毒品犯罪除外)、第七章、第十章规定的犯罪,判处
    2023-03-15
    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复议复核期限的法律规定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复议复核的期限,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的期限执行,不同的复核期限是不一样的。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复议复核刑事诉讼法中有什么复议复核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复议复核的情形包括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
    2023-07-10
    256人看过
  • 死刑诉讼复核结果
    进行死刑复核时,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死刑复核结果怎么进行死刑复核结果分为以下具体情形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2、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
    2023-07-27
    296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当事人怎样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种,故而法院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时是非常慎重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在普通程序之外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核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依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
    2023-04-2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
    •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的核准规定是什么,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
    • 刑事审判的死刑复核制度是什么,刑事审判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刑事审判的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
    •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具体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复核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复核程序还要继续进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