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农村妇女生育健康保护工程现在除了遗传的疾病外,在农村对她们最有危害的健康疾病就是因生育而造成的各种后遗症了。这一切可归罪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和社会的罪过。现在即使在县城的医院生一个小孩至少要有1500元以上的费用,而在乡下的接生婆只需要500元左右的费用,两者比较,农民们自然是选择后者了。但它造成的危害了也是最大的,基本的卫生条件不讲,对生育后的善后处理留下了不良症患,为日后的妇科病患埋伏定时炸弹,现在农村妇女的子宫癌、炎症等层出不穷,又无经济能力去医治,一个字-等和等待死亡。怕病患、怕医院、怕用钱、怕......现在的妇幼保健医院离妇幼越来越远了,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必须极端重视农村妇女的生育健康的爱护,建立生育健康保护工程吧,让她们得到真正的人权保障,爱护她们就是保护我们国家与社会和千万幸福的家庭,这是我们的幸福和期望!可能人们更多地关注城市的妇女病患问题,我认为是不公平的,其实更需要更多地关注农村的广大妇女的生育而带来的后遗症,是经济能力、卫生条件、社会可提供的帮助不到位、媒体宣传关心不到等造成的,不能再出现偏差了。基层妇幼保健卫生组织的建设很重要。要发挥宣传引导的优势,宣传相关的思想和生育知识,电视或广播也要出些力。其实还是要发展好农村经济,那才是根本。关键是农村人没钱,没钱赚的生意卫生部门可怎么会热心呀!这是一个让人无法轻松的话题,农村妇女生理卫生和生理保健是极其缺乏的,有的地区妇女至今还没有使用过现代的卫生巾。在今天,还有一位中年妇女因做结扎绝育而留下的后遗症问题找乡政府。生个孩子,其实500元够了。只是因为现在一般都生一个,(最多两个)医院看准了病人的处境和心理,就是要斩你。而大多病人因为得了千金或贵子也不再计较,使生育费用越来越高。先建议卫生部和中国妇联,能不能发起一个xx工程?倒是益了一些乡下的接生婆了,有一个才接生了两年就盖起了三层小楼了,生意兴旺发达了,妇女们却是倒霉了。有能力的地方应该形成实际规模,暂时没有能力的,可以开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免费帮那些个脑子象木瓜似的县太爷们在出主意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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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保护妇女生命健康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第三十八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生命健康权,是妇女重要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妇女的生命权是妇女生存和从事工作的基础。健康权,是妇女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国家的刑法和其他法律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作了强有力的保护。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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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我国公民如何保护生命健康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4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 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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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最重要的是要拿起刑法、民法两个部门法的武器。因为刑法当中专门有一章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作了专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生命健康权等所有的人格权,在这一章中都有专门的保护。所有争对这些权利的犯罪都是用这一章的规定来打击的。另外在民法中也规定了很多保护人身权利的条款。生活中这些权利受到侵害,用这二个部门法基本上都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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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生命健康权在保护程度上的差异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2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部分。前者是以权利人自身的人身、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人身权重于财产权。依据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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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维护农村妇女的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1)要切实维护农村妇女的夫妻财产权,必须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权制度。目前我国《婚姻法》对约定财产权制规定笼统,不便操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规定过宽;没有设立法定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权等。这些都不利于保护农村妇女的夫妻财产权。立法上应健全夫妻约定财产权的相关法规,在约定的时间、标的、内容、程序、效力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应缩小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增设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权。如夫妻个人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应归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