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字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3:10:14 69 人看过

该记载事项在票据理论上被称为禁止背书文句。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该文句,将使该票据丧失流通性。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该文句,该背书人将禁止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但并不会使票据丧失流通性,因为,票据一经出票,出票人即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而对其一切后手承担票据责任,因此,即使背书人在汇票上作禁止背书的记载,由于已有出票人债务的存在,也不能影响以后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它的效力仅仅在于使背书人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免除其对禁止背书后仍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人承担票据上的责任。关于禁止背书文句的记载方法,可以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背书人或出票人也可以记载诸如“禁止背书”、“禁止转让”等类似文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集体商标不得转让吗
    一、集体商标不得转让吗集体商标不得转让(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2023-06-11
    322人看过
  • 股东不签字公司能不能转让
    可以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一、公司法是怎么规定股权转让《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法条如下: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
    2023-02-04
    164人看过
  • 合同上写不得转让是不是不能转租
    一、合同上写不得转让是不是不能转租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二、合同已签完怎么做变更合同签订后是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对原合同中约定不够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确、细化,或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或改变。这种对合同内容的修改或改变就是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三个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这是合同变更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合同变更应依当事人的
    2023-05-03
    339人看过
  • 合同中没有规定不得转让,可以转让么
    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一、合同中哪些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在于不得存在违法的条款,或者协商的情况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民法典》颁行后,人民法院多恪守该条规定,判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绝对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
    2023-02-23
    100人看过
  • 公司转让一股东不签字吗?
    一、公司转让一股东不签字吗?公司转让一股东不签字是可以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注意事项: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2、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注意事项
    2023-06-02
    62人看过
  • 转让合同丙方可不签字吗
    一般合同经双方或多方签字后才能生效,如无特别约定,一方不签字的不生效。但要具体分析。但是只有一方签字,合同还未成立。但是若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则合同有效。一、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
    2023-04-02
    485人看过
  • 更改合同名字算不算转让
    一、更改合同名字算不算转让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是有非常明显的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所以合同名字的变更不算转让。二、合同变更条件1.原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合同变更蕴含着一个前提,即原合同关系的成立且有效。如果原合同关系不存在,则合同的变更就丧失了赖以存在的基础。由于原合同效力状态的复杂性,其对合同变更的影响需分别加以讨论,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种情形
    2023-05-06
    145人看过
  • 不得背书转让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不得背书转让什么意思不得背书转让就是出票人为了限制票据的流通,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即票据到背书人这里为止,不能再继续背书转让权利。1,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转,意味着汇票权利的转让。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3,背书应当由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前一手被背书人应为后一手背书人,前一手被背书人企业名称必须与后一手背书人财务章相符合。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二、背书转让的效力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
    2021-10-29
    363人看过
  • 十字路口左转让右转还是右转让左转
    十字路口右转让左转。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在十字路口走人行道右转扣分吗?右转弯车辆不能占用人行道转弯,属于违章。道路交通法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停车和排队等候时,人行横道、黄网格,都不能占用。一般来说如果人行道也就是路边石以上位置有停车场或者停车位,你行驶目的地是停车的话就不算违章,但如果你是由于道路拥堵,为了提前行进而采取到人行道上行驶的方式就属于违章了,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可处20-200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
    2023-08-12
    295人看过
  • 不得将债权转让的规定
    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我国合同债权性质是什么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债的关系和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变更和终止。因此,可以说凡是能够引起债的关系
    2023-07-11
    444人看过
  • 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条件
    (一)主要情形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
    2023-03-01
    407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不能转让的房地产有哪些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一、买房改房应该注意什么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此外,它也只出售给只能承受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面积和销售对象上,都有相当严格的限制。买房改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第一、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
    2023-04-05
    131人看过
  • 小股东不签字如何转让股权
    小股东不签字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
    2023-02-20
    145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不签字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一、有限公司出资转让条件是什么有限公司出资转让条件如下: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要股东大会表决;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出资。二、个人股权怎么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2023-06-28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如果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持票人能否转让?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
      一般说,票据作为重要的支付工具和清算工具,其流通性是其主要特征,持票人可依法背书转让其票据权利。但作为例外,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持票人就不得再进行转让。“不得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票据关系限定在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即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在票据上明确标明“不得转让’字样,这种票据无法流通。还有一种是当票据流通到某一环节,取得票据的持有人,在其背书转让时,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
    •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不得转让债权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0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债权才能转让,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不能转让。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目标。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虽然债权作为法锁的概念已经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化。如果债务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就会出现新的合同关系
    • 哪些合同不得转让或者转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哪些合同不能转让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合同转让变更的条件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转让变更的条件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8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 房产转让中哪些是不得转让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7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