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44:08 297 人看过

第5条第6条所述之审慎条件,本条例第7条和第8条至少包括以下条件:

(I)具有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II)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3)按照审慎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前三年的财务报告持有无保留意见(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六)设立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稳定,金融监管局与银监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七)符合法律法规对金融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要求,根据《条例》第6条设立的全资金融公司,其唯一股东或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其唯一股东或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本条所指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本条例第6条第(2)和(3)项适用于唯一股东或最大股东根据《条例》第8条设立的合资银行,根据《条例》第8条设立的合资财务公司的唯一外国股东或最大外国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唯一外国股东或最大外国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

本条所指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本条例第8条第(2)和(3)项适用于唯一外国股东或最大外国股东股东

第八条《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称申请人或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是指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代表机构;“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是指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末。

第9条《条例》第20条和第16条提及的审慎条件,这些规则中的第17条和第40条至少包括以下条件:

(1)具有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2)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4)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V)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6)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和良好的资产质量

(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第十条《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本细则第十八条至少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设立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拟设立机构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议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结构拟议机构开业三年后的资产负债规模和利润预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治理相关文章
  • 淄博市企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淄政发[1993]50号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山东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企业的设立和经营,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须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凭批准文件依法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其他行业和项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一)新建企业和三资企业;(二)涉及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种行业和项目;(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应当控制的行业和项目;(四)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五)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放开企业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商品和项目外,允许企业经营。由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国家宏观计划确定和调整。允许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突破现行按小类品种
    2023-04-27
    23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发布。实施细则特别提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那么哪些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对于此前市民担忧的不动产登记是否会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实施细则》也有专门的条款进行了相应的阐释。《实施细则》提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登记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交易机构。《实施细则》明确,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但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查询申请书
    2023-04-26
    36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实施细则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已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依申请进行实施细则在总则中明确,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对于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该如何核发产权证,实施细则说,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此外,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
    2023-04-23
    24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
    一、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怎么成立1、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
    2023-04-13
    363人看过
  • 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发行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外资企业金融证券保险业[地区]全国[发布日期]1991-06-11[生效日期]1991-06-11[废止日期]编号》,为规范外资金融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金融机构,是指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卡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第三条常驻代表机构是其综合管理办公室的派出机构,称为“XXX代表处”。代表处的主要负责人为首席代表,其他人员为代表、顾问、助理和秘书。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常驻代表处的审批和管理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在开放城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常驻代表机构法》第五条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开放城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由申请人的综合管理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提出的申
    2023-05-07
    256人看过
  • 金融机构设立的原则和条件
    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设立金融机构应依据下列原则:(一)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二)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三)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四)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五)符合经济核算原则。第八条申请设立金融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货币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经营外汇业务的,另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外币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二)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部经理、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时其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的营业场所和完备的防盗、报警、通讯、消防等设施。(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金融机
    2023-04-30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确保公司行为的合理、公正和效率的机制。公司治理涉及多个方面,如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决策科学... 更多>

    #公司治理
    相关咨询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1
      《条例》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省会城市的)及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非省会城市的)。
    • 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实施细则第2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条例》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省会城市的)及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非省会城市的)。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外资金融机构应根据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提取足够的呆帐准备金,并将准备金的提取原则和计算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对下列呆帐(坏帐)的冲销,须先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批后再向税务机关申报:(一)对股东的贷款;(二)对内部管理人员的贷款;(三)对关联企业的贷款。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6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9
      对于违反《条例》有关条款、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当地分支机构除可以按《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可以采取警告、通报、公告等处罚手段,并有权要求其更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1
      《条例》第三十六条所称“有关资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外资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