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新规5类土地纠纷法院必须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50:35 145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等5类土地纠纷,人民法院今后必须受理。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定于9月1日起实施。

《解释》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等五种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对于涉及违法收回、调整或者弃耕撂荒承包地的纠纷,《解释》规定不论侵权人是否已将该承包地与他人另行建立了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返还承包地的,均应予以支持;对于发包方就同一土地与数人建立承发包关系产生的权利冲突,《解释》规定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经营权人优先;《解释》还规定了处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时应针对不同性质补偿费进行处理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包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最高法院民间债务纠纷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
    2023-03-17
    9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途径:新法规出台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对于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在家庭承包纠纷中的处理办法以及用其他方式承包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处理办法等做了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1、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3、要求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4、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5、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6、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7、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
    2023-07-07
    59人看过
  • 哪几种农村土地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基于我国国情、多种纠纷解决途径等原因,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需注意,并非所有的农村纠纷法院均予受理,虽然此做法目前尚存争议,但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仍应依照执行,现举几例,供参考:(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因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调解意见,属于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该调解意见的起诉。(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失地村民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须先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当然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侵害了承包经营权的,失地村民可以提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行政许可行为违法,并可因其损失而要求行政赔偿。失地村民直接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会裁定驳回起诉。可起诉要求分配土地征用补偿款,无限期征占时,也可要求地
    2023-04-17
    23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现在法院里是否受理
    律师解答: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法院受理。但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以及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不受理。《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1
    110人看过
  • 哪类土地纠纷必须进行仲裁
    一、哪类土地纠纷必须进行仲裁法律并没有规定哪类土地纠纷一定要仲裁解决,如果当事人愿意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而农村土地承包产生的土地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
    2023-04-21
    259人看过
  •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9]12号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第二条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
    2023-04-30
    493人看过
  • 地方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土地所有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2023-05-08
    187人看过
  • 网购纠纷必须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网购纠纷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也称之为购销合同,此类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该司法解释,在确定网购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时,首先应当查明双方是否有约定交货地点。但是根据法律的一大特点,即法律用语规范性,网购中没有采用“交货地点”这个词的话,则所填写的“邮寄地址”、
    2023-04-21
    26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受理土地承包纠纷
    1、基于我国国情和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当看到,并非所有农村纠纷都能被法院受理。尽管仍有争议,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仍应得到执行。举几个例子供参考:(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不服的,法院不予受理。由于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属于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法院不受理调解意见当事人的起诉。(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失地村民要想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首先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当然,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侵犯承包经营权,失地村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政许可违法,并可以要求行政赔偿损失。如果失地村民直接起诉要求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将裁定驳回起诉。它可以起诉要求分配征地补偿金,也可以在土地被无限期征用时要求补偿地上的东西。(3)村民确认村民会议关于集
    2023-05-02
    18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保险缴纳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0)甘民申字第416号《关于对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一种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另,建议你院可结合本案向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会保险引发争议所涉及的保险费征缴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依法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复。2011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解读2010年10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案件的问题请示最高
    2022-12-05
    368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的多少种农村土地纠纷
    有6种的。法院不予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如下: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024-05-05
    27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最高法院是哪个法院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有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所以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
    2023-04-03
    229人看过
  • 债务纠纷最新法院处理方式
    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发出调解协议。3、仲裁。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仲裁的方式,对于涉及到财产利益关系的案件,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个人债务的处理也可采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对于诉讼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强。4、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纠纷。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诉讼的时间虽然比较长,但有法
    2023-07-07
    64人看过
  • 最高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三农”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一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主要问题有:1、案件数量多,增长趋势明显2、案件类型多,成因复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诉讼标的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土地晨报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3、认定事实困难4、适用法律不统一5、政策、法律与现实之间存在矛盾。一、农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给城里人吗农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给城里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
    2023-03-07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因承包经营、承包管理、承包施工等承包关系引起的纠纷。 在承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就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在协商和调解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更多>

    #承包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最高院最新规定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
    • 法院审理土地纠纷在受理哪一类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1、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2、土地确权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通知土地确权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 法院受理非法土地买卖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此类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的,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港北法院依法对周某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近年来,政府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如果允许非法买卖土地这类纠纷进入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会变相将该类纠纷“合法化”,不利于今后政府对土地的行政管理。
    • 最高院土地出让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不会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故转让方签订合同后再以未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为由,主张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会支持。
    • 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要受理这类案件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