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为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14:20:13 156 人看过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组织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一、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二)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三)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四)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如何写医疗事故情况说明
    一、如何写医疗事故情况说明医疗事故投诉原告:XX,男,AA岁,X国籍,XX省XX市人。农民住在XX市政府医院(死者的丈夫)。被告:YY,男,BB岁,x国籍,XX省XX市人。XX区卫生院院长,现在住在XX卫生院。请求:1.要求XX市人民检察院向玩忽职守的YY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2.要求xx区医院支付葬礼费用1000元,死者儿子xx抚恤金2.5万元。事实和理由:上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月XX日上午x点,被告人YY来到病房,看到张某下肢水肿到达腹股沟部,子宫底在脐下。没有子宫收缩等症状。当天下午5点,产妇全身水肿,子宫收缩没有进展。情况很严重。经济科医生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立即剖腹产。但是被告人YY无视医务人员上述正确意见,没有采取具体措施。被告知道产妇病情严重,只有参加会议的妇产科医生才能保证安全。否则,你必须马上转院。但是被告人
    2023-06-08
    187人看过
  • 有什么情况医生将不承担医疗事故的后果
    这位负责人同时还指出,医务人员为了抢救病人生命或治愈疾病,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有可能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具有危险性的抢救行为,必须具备三个合法性必备条件:一是抢救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病人生命和健康权利,救死扶伤,治愈疾病;二是必须是病人生命受到了疾病侵袭,具有生命危险;疾病治疗:三是应把病人的病情、抢救措施、风险和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等情况如实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如因病人不遵从医嘱私自进餐和外出、拖欠医药费等造成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不承担责任,不构成医疗事故。而有六种情况,医生将不承担医疗事故的后果:一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二是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三是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四是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五是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六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2023-06-13
    95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有利证据有什么
    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2、检验单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
    2023-02-14
    4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医疗事故鉴定的定义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
    2023-06-13
    88人看过
  • 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什么
    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等。一、医院B超未检查出胎儿畸形是否构成侵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二、医疗机构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
    2023-02-04
    408人看过
  •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有: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等。医学会鉴定流程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
    2023-08-02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医院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
      出现医疗事故的,有以下行为责任将由院方承担:(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
    •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情况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医疗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此时行为人构成医疗事故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会开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当事人具有选择权。 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属于三级事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1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