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0:41:34 247 人看过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作出开庭审判的决定。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不属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长。

(2)在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在开庭前3日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最迟在开庭3日前送达。

(5)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必要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先期公开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7)有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法庭审判: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过去时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掮,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5)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对案件如何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②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③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一、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因民间纠纷引起,犯罪行为涉嫌的罪名是《刑法》第四章、第五章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两类犯罪中的罪名,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因民间纠纷引起”,是指由于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事权益争议,而导致了犯罪的发生,如恋爱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之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根据有关事实和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根据《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实务中常见的有过失致人伤害罪(轻伤)、侮辱罪、诽谤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这里所说的“民间纠纷”是根据《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有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因此,对于实践中常见的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引发的纠纷,均可视为民间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怎样的,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怎样的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包括五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的程序由5个阶段组成: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②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开始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请求审判长许
    2024-01-12
    3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流程怎么走(刑事案件的全流程和全周期)
    一、刑事案件流程怎么走(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
    2024-04-21
    3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的时间和流程介绍
    公诉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2)审查起诉: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区别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
    2023-07-06
    281人看过
  • 刑诉法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标准和流程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3.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
    2023-06-03
    3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流程怎么走?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1、书面自诉的,应先撰写自诉状;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3、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4、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吗一、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一、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3、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023-03-20
    8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再审提出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案件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一、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
    2023-03-06
    36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程序
    一、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程序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
    2024-04-01
    454人看过
  • 适用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的条件,刑事和解的流程
    一、适用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的条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二、刑事和解的流程刑事和解的流程为: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
    2022-05-20
    224人看过
  • 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是公开的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它是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必须公开。一、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家属可以旁听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
    2023-03-05
    26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是什么样的流程?
    一、案件的接受直接侵害个人权益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外,其余刑事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二、审理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一)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组织预审庭,就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和有无根据,应否将被告人交付审判,进行审查,预审庭由审判员一人和人民陪审员二人组成,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二)对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审判员在接到案件和审阅案卷材料后,如果认为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报经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三、审理(一)开庭(二)调查事实(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陈述四、裁判(一)案件经辩论终结,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以后,审判员宣布休庭,并同人民陪审员退庭进行评议,在评议中应当研究解决以下问题:被告人的被控事实是否确实;是否为被告人的行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犯罪名是什么;应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是否数罪并罚如系数罪并罚,怎样确实应
    2023-04-03
    1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的诉讼流程
    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1、庭审准备阶段。需要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2、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辩护人发问、退庭候审;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包括:被告人陈述、法庭教育、休庭。刑事案件二审开庭与一审开庭之间流程上的异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
    2023-07-08
    2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与民事自诉案件的关联流程
    本文重点阐述了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和所需材料。首先,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需进行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则受理,否则裁定驳回起诉。其次,当事人需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若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应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所需材料包括自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以及受害人相关证明。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如下:1.人民法院在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在7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受理,否则裁定驳回起诉;3.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4.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需要下列材料: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2
    2023-09-05
    161人看过
  • 刑事起诉是向谁提起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起诉向谁提起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内容: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
    2023-06-03
    304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当事人需要起草起诉状和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递交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若受理,法院将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及传票。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将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对分割财产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如下:当事人需要起草起诉状,并准备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进行使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对分割财产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起诉离婚是解决夫妻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离婚冷静期:离婚前需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双方需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案件的
    2023-08-29
    21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怎样的,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流程模版是怎样的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包括五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的程序由5个阶段组成: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②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开始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请求审判长许
    2024-01-12
    3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流程怎么走(刑事案件的全流程和全周期)
    一、刑事案件流程怎么走(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
    2024-04-21
    3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的时间和流程介绍
    公诉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2)审查起诉: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区别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
    2023-07-06
    281人看过
  • 刑诉法公安机关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标准和流程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3.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
    2023-06-03
    3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流程怎么走?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1、书面自诉的,应先撰写自诉状;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3、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4、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吗一、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一、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3、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023-03-20
    8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再审提出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案件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一、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
    2023-03-0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未成年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是公诉案件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
    •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中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
    • 什么事刑事案件回避上诉是怎样的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二审判决拖延超过期限可以在宣判后以程序不合法提起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回避上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
    • 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刑事案件的流程一般按照立案,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步骤来进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的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
    • 怎样申诉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流程及步骤,刑事申诉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在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审判,未依法得到公正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如何投诉,进入再审程序,洗去冤屈?首先,只有这些类型的案件才能依法投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二)定罪量刑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追溯规定的